內心的苦難 wrote:
最底下不是有句譏笑...(恕刪)
我應該是越寫越多不斷加字,多加2大段,其實在父母眼裡妳本來就徹底輸妹妹,應該是那種屢勸不聽的,但他們對妳們2個的愛肯定是平等,應該說妳還佔便宜了未婚不同住,至於未來遺產這種事就不用矯情了,真不拿的人那會像你在這發牢騷






恥笑自己的父母只是有幾個錢但瞧不起父母的心態,該算是美麗還是醜陋



==========
都過了大半小時應該很多人看過了,我要加字
==========
妳父母後繼有人出了妳妹這樣會賺又孝順的,妳都視而不見,還想看什麼幾代後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