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這個世界的愛與和平,
請千萬不要和她分手,
你們兩位是佳偶天成。


這樣傷害最多只會是一個家庭,
不會擴大 !

我會這樣說是因為你們已經30和33了!
不是18。
只剩下不到10年的黃金衝刺期了
希望你看得懂!
不要分手+1,這樣女性的需要樓主這樣的勇者來守護,

以保護世界和平~

NPC451 wrote:
現在一個人住上一份...(恕刪)


看樓主最後一段的形容
比較好奇當初怎麼會想交往
NPC451 wrote:
她有點精神病,出門嘴巴需要用口罩遮住那種,長的真的很東南亞...(恕刪)


一般我是還蠻相信龍交龍鳳配鳳這句俗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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