爬玩文...藕斷絲連4個月已經夠傻了還要PO 文問已嫁人的前任的東西該怎處理?燒掉:怕火災丟垃圾桶:可能會有人需要說她被人用爽爽(在一起時不也是被你用爽爽)想證明對方是必取?已為人婦,不甘心什麼?rogerfatter wrote:我也是兩手攤開笑笑的 你沒這麼瀟灑
clement_26 worte:爬玩文...藕斷絲連4...(恕刪) 因為也知道她東西沒搬乾淨就......後續搞這些手段...老實說那被提分手 被甩當下都是不甘心的確實我沒這麼瀟灑如果我這麼瀟灑不然早在四個月前被提分手已交新的女友去了呵呵呵
rogerfatter worte:前幾天家人才生病發生...(恕刪) 樓主是否心中還在捨不得?沒有壯士斷腕的決心情傷走不出來越走不出,離下一段感情就越遠衣服扔了它回憶也盡量不去想這很難不過絕對是必要的過程
rogerfatter wrote:因為也知道她東西沒...(恕刪) 樓主浪費了四年 肯定沒辦法當下作到瀟灑(拍拍)還好現在看清了 也還年輕向前看 別花心思在這上 東西只是當下自己附與的意義 沒有捨不得 就清掉浪費郵資 不值得用最快最短的時間全部丢倒垃圾車因為一秒都不值得浪費在這種把感情當手段的人身上 祝福樓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