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ha0101 worte: 『A跟父母同住接近20年,已婚有三子,但跟父母關係不佳,
住的房子是在A婚前就移轉給A,原本是給A結婚用,父母住另一間較小房子,』
這樣子不算同住20年吧?講a連要結婚時都無法自立,要父母幫忙還比較貼切呢~ 就算是A住父母附近20年,有照顧父母好了, 老爸媽也多給你了一棟房子和數百萬的現金了, 這個樣子還覺得不夠,貪得無厭的到底是誰啊?
#以為 爸媽要給女兒的錢都是你的錢噢,又是打電
話,又是LINE,又是發簡訊駡人,跟討債一樣的到底是誰啊!
從頭到尾A也只說要拿錢, 嫌錢拿太少,有沒辦法多拿點,至於拿了他的老媽媽的錢後,要 如何照顧老媽媽, 還有那個生病的弟弟的死活他是不管的, 也難怪媽媽會拿錢拜託自己的女兒,來照顧那個生病的弟弟了。
分明自己也說:『C照顧大概3年』第2個妹妹都照顧母親3年了。反正媽媽就是比較信任女兒啊。
還好意思說 誰避不見面, 回娘家不說 噢? 明明你就是沒和父母住在一起, 不然人家回娘家你不會看到人噢? 而且都已經告到家暴恐嚇了, 有什麼事情就上法院講就好了不太需要接電話跟你多說什麼啦!
如果像你說的的話, A結婚後和父田母同住20年, <再加上不同住的時間,應該超過20年了>生了三個小孩了, 我想這3個孩子年紀應該也不小了啦。 現在a的老爸死了, A就要和自家的手足爭遺產 自己一人想全拿獨吞,(老母沒死,還連老母的錢都在打算)醜態百出。 是不怕再20年後,自己的孩子有樣學樣青出於藍啊。
haha0101 worte:
妹妹可能要再多看幾遍...(恕刪)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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