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31520 wrote:我不能追求,因為給不了什麼,發個文抒發不過份吧? 爛在心底,不過份發文講出來,你講的越多次,也是一種自我催眠。三人成虎,曾參殺人,這些典故都在說著,同樣的話與說的多次一點,就會被當真...更別說指鹿為馬,這樣的成語故事,代表的是另外一種集體意識的扭曲...所以樓主醉翁之意不在酒?司馬昭之心.....人人皆知!?這樣有比較好嗎!?建議樓主,你喜歡的是,那個時候的那個同學而不是現在歷經生命經驗累積已經35歲的她所以就算你能追求,你也不過是滿足當年的未竟事物,為那個曾經被暗戀的女生來說,那是很糟糕的事情。你愛的不是現在的她,而是過往你的想像...既然明白現在有老婆,那麼人生不該是比較。難道老婆也跟你說,遇到以前嚮往的白馬王子,不停的拿你來做比較,捨不得你。又放不下那個幻想,你覺得聽了之後,心裡會好過嘛?還有01是有記者的你確定要發文抒發?你是發文?還是司馬昭之心呢?只有你自己清楚自己在做什麼敢做,就要有承擔後果的勇氣與能力...
恩,想想就好,盡量少連絡,否則怕你陷下去.樓主這種症狀我最近也有(40才),還好沒連絡上,多年朋友說就是日子過太順遂吃飽撐著,加上還想抓住最後一點青春的餘暉所致的PS.我之前也都沒想回頭找EX女友的想法,這一陣子才突然這樣,很困惱,不是很喜歡這樣的想法存活在自己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