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nshiro0315 wrote:
kenshiro0315 2020-03-05 11:36 1樓
我桃園人在桃園工作 男朋友台中人在高雄工作 目前我們是遠距離中
爸媽比較早過世 跟親戚也不熟 所以目前就我跟我弟一起住而已(弟弟工作也在桃園)
因為這幾年我跟我弟都有一點存款 所以想一起買房子在桃園 算是有個家了
這樣以後我結婚也有個婆家可以回 如果我跟弟弟結婚之後都不住 還可以租人
所以就有跟我弟到處去看房
目前看中A7的頤昌豐岳 我跟弟弟都很喜歡 有絕對棟距 看出去視野很好 交通方便 建材跟室內設計都很棒 有想下訂
回來之後跟男友說 他突然爆發(之前我說我要跟我弟去看房子的時候都沒說甚麼)
他說覺得我應該把錢存起來 以後跟他一起買房
現在我拿錢出來就是幫我弟買房而已 說我都沒有為我們兩個將來考慮
我說爸媽沒留任何東西 我就是想跟弟弟有個家 以後有個回去的地方
結果男友又說 回去?原來還沒結婚就在想離婚? 或是我爸媽都不在 買房當娘家是多此一舉等等之類的
很難溝通.....
想請大家給點意見....
你男友應該是認為可以吃定你
所以完全只站在他貧窮的角度去說
你男朋友1個月賺多少?
有機會再往上加嗎?
從你說你不支持他買房
他應該就買不起房子
只能租房........先租10年後再說
養兒育女 買房貸款
可憐的你男朋友 人生已經看到未來生活情況
人再壞
永遠也只有家人陪伴
昨天簽約又是正妹一個
我每個月薪水有10萬
人結婚絕大多數都不是幸福
只是一天過一天
當然自己要生活好
回家就是享受

新北市三重區有4條捷運線,蘆洲線已通車~機場線~新莊線已通車~環狀線CP值最高,謝謝.
姐弟是永遠且唯一的(沒辦法)
男友不等於老公,老公也不等於永遠的家人(當然會努力維持)
房子 是個 財產 先講好 約定好 有共識即可 (房子更可昇級為 家)
先不論男友這邊(干他屁事)
先論清清楚楚 房子的法律上的一切
一:士地登記誰 房子登計誰 頭款各出多少 貸款共多少(先列好支出)
二:房子誰使用,當使用上改變時,要付出多少租金(再列好收入)
最後再寫好 時間及房價
例五年內30%漲幅. 十年內50%的漲幅 就獲利了結
個人先做個背景的設定:
一:姐姐才有貸款能力,弟弟無(所以房子登記為姐姐的)
二:頭款 姐弟可一人一半,未來房貸也可一人一半的出
三:房子為三房兩廳,姐弟一人一間 還可空一間
在兩人未有變化前,很簡單 同住 同生活,同付出。
未來有變動時 多一位住進來 甚致生小孩 用到另一間房時,按比例 多付費用到房貸裏
或是有位搬出不住了,另位住,那就必需由住的那位全額付房貸(因為房子可出租,沒理由住大房子卻付一半的義務,當然可商議過渡期為多久)
姐弟為50%(當然比例依出資不同 而有變化)的屋主,需付50%的義務,當然可享50%的權利
房子不只可出租給外人,也可租自已人,這觀念同意嗎?
在未來數十年後 一位確定不住 另位確定永遠住(房子不售出的前提)
由住的那位 依市場價格 購回另位的價位(當然可議打市場價幾折),或是持續支付市場租金的八折
例合理可租兩萬,故付8000元給另位不住的。
當然兩位都不住 也都不想賣 就可出租 共享租金
個人覺得 有家人 可共分擔來為現在完成購屋的夢想 是相當難得的 且更加深姐弟間的情感
理財 理的好,未來姐弟更融洽
真的100%建議 姐弟兩 好好規劃 設定未來多樣的變化 加強共識
應該會是個很棒的主意。
第一房處理的好,姐弟可以有第二房第三房的共同投資
更也可以是 婚後 姐弟最強的後半。
樓主,你男友真的有點太衝了
不過他的觀點也確是有點理論基礎
因為如果最終是以結婚為前提在走的話,確實是需要面臨夫妻雙方共同買房的問題的
......但他的態度真的太衝了,而且按你的敘述,我個人身為男性還感覺有點懷疑他是不是覺得你應該跟你弟切斷關係(與娘家不相往來了).......
因為為什麼想要有個娘家可以回就叫"為離婚做打算"了?
為什麼父母不在了就不需要有個"原生家庭"可以回了?
這點我一個大男生也無法理解妳男友到底在想啥(難道他覺得"結婚真的就只是兩個人的事",還是認為"嫁到他家就是他家的人了"這種超級傳統(基本上可能我奶奶那輩的老人家到現在都未必還這麼認為)的觀念??)
PS 你的老家是娘家,你未來老公的老家才是婆家。文中這個部分最好修正一下
基本上要怎麼決定還是要看你本人,我一個母胎單的男性也沒啥能力提供多深入的意見。
然而有幾件事是確定的
1.婚前買房,所有權是你的(算婚前財產)。所以未來要是分手對你比較有保障(不用不婚後的夫妻共同財產必須分男方一半.....除非他有出錢,這個部份另外討論)
2.不管是跟你弟還是你男友/未來老公共同買房,都至少一定要登記是共同持有(一人一半),這樣才有保障
(當然隔壁房產板那個在法庭上亮刀得案例也是有,不過一般來說共同持有比較有保障,至少不會一鍋端了)
BTW,撇開娘家不娘家的問題,
如果只是單純跟弟弟合買一間房子,然後雙方各有1/2的持分......這個其實可以視為姊弟倆合夥投資房地產
只要先談好未來如果要脫手或是各自成家之後的使用和維護等狀況之處理方式。(還有房貸跟稅金的負擔怎麼分配)
其實也不失為一個可以的理財方式
請記住,還沒結婚之前,你的錢就是你的錢。你有權決定如何應用
(除非雙方已經有談好各自要為將來的購屋金儲蓄點甚麼,不然說白了,還沒結婚你男友有啥權限要求你一定要把錢存著等未來跟他一起買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