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決策小組 wrote:
欺騙朋友還要求吃大餐(恕刪)
微弱 wrote:
她已經有自己暗槓"傭...(恕刪)
兩位大大樓主最後實際拿到確實只比他原本要的少2千
樓主也想按原先約定給兩成,但他朋友沒敢再收兩成,當今的社會多數人為了利益真的什麼都敢。
因為樓主還會上網來問網友已經是有相當的胸襟了,不然早就跟朋友決裂了。
我的用意是因樓主有相當的涵養,真的不必為了這事再受其影響
至於我說「還會感謝這個朋友」
當你人生歷練的某個程度自然會明白那句話的含義


Jennifer.K wrote:
我跟我先生說,他卻給我不一樣的建議,我先生覺得朋友幫了我,包包也順利賣掉了,這事就算了別再深究了,難道1-2萬比不上多年的友情嗎?或許現在這個友情有點變質,但只要以後跟這位朋友不再講到錢,維持一個簡單的交情,基本上大家還是可以相處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