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人39 wrote:對一個男人來說一個又再婚的前妻還在跟自己討贍養費有哪個男人會同意? 離婚了還要幫別人養老婆?所以汪給贍養費的前提是女方不能再婚很合理啊意思就是女方如果要再婚就不能再討贍養費我老媽看到這新聞也認為哪有前妻這樣的?還向法院申請扣押汪的在台產業, 是有多麼愛錢?愛錢愛到再婚了還不放過前夫?這種做法確實非常不道德 騙誰台灣人普遍最愛錢炒房賺錢一窩蜂爭家產特別兇狠中樂透怕人知道台灣誰不愛錢華人過年紅包文化養成註定了華人愛錢的本性難移
拜金?大S很窮?大S養不起小孩嗎?拿贍養費就是拜金?贍養費是兩個人協議好的事情哪有旁邊人說話的餘地協議好的事情就心甘情願地做就算心不干情不願,你也私底下不爽拿到檯面上該該叫,還像個男人嗎自己協議好的錢不付你去付其他有的沒的幫不了你啊你不爽大S再婚又如何這個時代又不是只有你被離婚也不是只有你的前妻再婚要同情你什麼呢法律是有效力的不是用來可憐你,或因為你不爽就可以不遵守當初你也是有律師在旁邊簽下協議的幾億幾億身家的大老闆不要現在像是個不知世事的小朋友一樣發脾氣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