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大叔 wrote:這系...(恕刪) 多一點關懷,少一份遺憾,當然如果大家還有碰到這種事情,是可怕的,因為現在的網紅、拍攝、媒體工作者,都會要大家先簽合約,合約最主要是說拍了之後不能說「不播」也就是大家最害怕的,賣身契。
如果溝通後,他就是愛拍這種的當男主角,可能還是讓他去拍,因為實在是沒辦法接受這種事情,思想太超前了,協議分開,反正也沒結婚和小孩,比較好分開。在還沒溝通完,可能會拿一些得愛滋病的案例給他了解,而且這個疾病只能控制病情,做這種男主角風險太大了,不划算,致富的可能性不大,倒是人家知道了背後後面指指點點,很尷尬。
阿尼桑 wrote:確定不是被詐騙?台人...(恕刪) 當然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才要如此詢問大家的觀點,如此勸退?當然其中應該也包含著很多不公平的事情,甚至有被賣的可能性,故汝提出的觀點很好,大家也都很值得幫助被片的人,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