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cxpen wrote:昨天與我同住的前妻跟我說 已經是“前妻”了已經是“前妻”了已經是“前妻”了就算依法處理都很容易解決,更何況還有很多檯面下的方法。一個月入六位數的人腦袋應該還行,別人怎麼想我不清楚,但我認為樓主只是還沒覺悟,還沒下定決心而已,旁人給再多好的辦法都沒有用。因為……抱歉講一句粗話,既想當婊子,又想立牌坊。又想趕走前妻,又想維持在前妻心中的形象,這換誰來出主意都沒有用。
心臟的手術做好若沒好好保養,照樣日夜顛倒,很快就掛掉了,她掛掉,你就不用再付錢了給她錢這事有1次,就有2次3次,是你寵壞了她你前妻該不會是8+9吧!以後她來找你,你就先把錄音筆、錄影机準備好,然後錄到了拿去警局備案己經是前妻了,她搞那個一哭二鬧三上吊,也算勒索吧!
Shirley6790 wrote:不能給她看這篇萬一對...(恕刪) 那…看這個好了之前新聞很大的他光是要離婚就去掉半條命好人真的不會一生平安樓主已經離成婚了,已經比很多人多踏出一步了台灣社會真的變了,人心變了善良重情義不是錯,錯在社會變了所以要會保護自己先不要相信一個自私骨底的人會有一天改變,因為從思維裡就毫無人品之人不要期待她會有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