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到Gay,我有很親近的人也是自承同性戀。

我不清楚要如何的定義?或是如何的檢查?才能確知一個人是不是同性戀。

對於樓主,我也只能像是其他的網友一樣,由於你才16歲,建議先找適當的醫生諮詢,了解自己確實的性向。

雖然,我那位親近的人告訴我時,我也不確定他有沒有去找過醫生進行確認?

但是,他告訴我之後,我只跟他說,對於他的性向態度,我不支持也不反對,只是我還是比較希望他能像一般人一樣。但這個祕密我會幫他保住,除非哪天他願意自己告訴其他人。

所以,我最後的結論就是,如果樓主已經很確定你自己適合走同性戀的世界,那麼我必須要說,我尊重你的選擇。

我們這些留言的不過是在打嘴砲而已,一些嚴辭譴責你的人,你就當作是未來出社會後會遇到的狀況,不過提前在此上演罷了。

還有,有些人算是蠻極端的討厭同性戀,卻把這種討厭當作自己的一種名正言順的自由?那麼,既然你討厭同性

戀,為何還進來這篇文回文呢?

難道真是應驗了某位回文網友的話『嘴巴說不要,身體還挺誠實的』

katsumi wrote:
ps.有人把『同性戀』&『愛滋』劃上等號




不要忘了還有『拉K性愛轟趴』喔................

等號是不至於, 但是機率相對較一般人大, Gay只要不要騷擾人到還不可怕, 可怕的是雙性戀
同性戀不是病。

樓上說的沒錯,找適當的醫生諮詢,不是所謂的找醫生看"病"。
至於一些形容詞如小菊花,玉米棒等可免了。一點都不幽默...
何為平等 wrote:
大大~在想筆戰之前你...(恕刪)


何為平等?

對人有基本的尊重才是論及平等的第一要件!


想當GAY就可以當GAY?會有這樣的性向都是與生俱來,如果可以選擇,沒有人會做這樣的決定。

也就是說,就算旁人再怎麼去鼓勵他人變成GAY,今天只要被鼓勵的那人天生沒有那傾向,就不會因為他人的鼓勵而變成GAY。


他們這樣的歷程不是由他們的故意所造成。在你論及不為他們父母多想想時,怎不想說他父母為何讓他生得如此異於常人的性取向。是誰該怪誰還是誰都不該怪?

我想是誰都不該怪吧!因為沒有人想要有這種結果。在樓主父母承受此等壓力時,樓主難道承受的壓力就不會高於他父母嗎?


我只想請你尊重GAY也是人,他們也有選擇他們想要的人的自由,只是因為先天的關係,所以他們所選擇的是同性,而非異性。君不見現在社會上有多少已出櫃的同性戀者就工作上的成就跟付出是優於一般人的。

同性戀者並非就一定會為非作歹,異性戀者亦非都只會謹言慎行。單就現在新聞報導上看到的負面消息,異性戀的強暴犯高出同性戀者的犯行有多少,請你自己判斷!

我自己是異性戀者,但異性戀者就真的心態正常,就真的高人一等?我想未必吧!
何為平等 wrote:
GAY~是病~
GAY~是不被社會允許的~~
GAY就是不正常~~~(恕刪)


我看過醫生,我並沒有病。(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
而我從未認為我自己有什麼不對。
我16歲,對事情的敏銳度或許沒有很高,但我總有基本認知。
對於惡言相像的"大人",我只感覺「發文者的心智比實際還低」!
人人生而平等,你有你的權力,而我當然也有。我不求所有人都接受,但起碼尊重吧!

愛滋病? 真的是同志才有!?
相信有上過健康教育的人就會知道,在安全性行為下,會得性病就是保險套有破洞、過期、或無全程使用、再則就是使用錯誤。
而劈腿、非單一性伴侶、又從事危險性行為的人,異性戀就沒有?

多人危險性行為、吸毒,真的是同志專利嗎?

體諒父母?
我媽媽哭的當下,我不難過嗎?
他從未在我們面前哭泣,他聲淚俱下的那一刻,我的心就像被撕開來。
但這無法改變我試同志的事實!

絕後?
是的,在未來,我不結婚的確會絕後。
那鼎客族呢?不婚族呢?

我並不期待世界都能接受同志,但至少尊重他人的美德有吧!
無謂的謾罵只會造成仇恨、誤解與接踵而至的各式問題。

不認同,請尊重!
沒有必要像流氓一樣的罵人.....

同樣的
希望世界能多點包容、關懷,希望家人能早日接受我.....
同性戀並沒有什麼錯
如果不能接收的大大們..就不要點進來看了吧..
-
我有朋友也是這樣
只是他打死也不在家人面前承認
畢竟這種事情會很難令長輩們接受..
樓主加油~!不要因為這樣而垂頭喪氣的~
我超愛gay的,我也認識一些gay朋友......gay越多越好,這樣就不怕跟我搶女人

說真的,不要把男同跟女同比......
男同大部份是天生的,而女同則是後天......
女生有很大部份都不排斥跟女生在一起,女生可以跟女生玩Kiss, 但你會看男的跟男的玩嗎?
根據金賽的調查,沒有人是百分之百straight.
坦白講, 以自然的角度來說, 如果人類是gay/lesbian的話都是不正常的. 如果gay/lesbian是正常的話, 人類早就消失了.

當然生命裡也有一些可以無性繁殖的生物, 但是人類畢竟是有性繁殖的生命體.

但是這並不代表gay/lesbian可以沒有基本人權的保障吧. 可以不支持或不喜歡, 但還是要尊重.
16歲~自己被最親的家人出賣~對你真的是很大的壓力

我覺得你暫時可以交給煙霧女友,然後不要跟父母承認說你不會變回來

然後請你的煙霧女友跟你回家給你爸媽認識一下(短期發展)

這個煙霧女友必須是你好友,才可以跟你演這齣劇本(機密)

然後故意再家裡來一下(親密動作-甚至叫聲)

讓你爸媽可以放心你有成為同志的疑慮

等你成年後~如果不小心再被發現,那你也跟你爸媽說你也很想正常(大眾觀感)只是你試過了~真的沒有辦法

當然還是不要跟家人坦白

台灣的兩性社會甚至兩性教育~都是歧視同志的!

如果有一天同志可以正大光明的在一起~那你就可以大方承認~但是我看在我做古以前,台灣都不可能會有這個情形

出現~除非你事業很成功(有錢),就算你作姦犯科也是一堆人幫你檯轎...現在的社會就是這個樣子






看了這麼多回應,很多人還是不懂得尊重人........

少數不是罪過,大家不要反應過度,也許有天您的小孩會是同志也說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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