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iro wrote:可是L大有他們的同意把他們的個人隱私這樣子的說出來嗎?男女雙方都有錯...但是請不要不知羞恥的拿出來分享!...(恕刪) 沒人名, 沒實際地點, 時間也是模糊的. 這樣還知道是誰的話, 那只能說你接近神的領域. 不過要是有人趕著對號入座, 那也怪不了樓主吧?基本上這篇當做網路小說在看就好啦~~ 倒是樓主L大跟網友D大分享的一些觀念, 值得讓人思考.請問您這麼忿忿不平, 是不是剛好講中你的痛處呢?
批評的人不見得都是沒本事花心的人,專情的人,也多得是情場高手。重點是,玩這種人性的遊戲太累了!能夠不算計、不做作的相處,才是真正的幸福。而且說真的,沒有感情的性愛,就跟對著螢幕打手槍一樣,完事之後剩下來的都只是空虛.
Lespaul wrote:當然不是那些變來變去的道德觀而是勇氣、愛、智慧、友善、信心、同情......是這些人類偉大的特質在帶領我們族群在浩瀚的時空中前進...(恕刪) 看不到你的所作所為有 "愛、友善、同情"別自我催眠了.你要用到這些字詞, 也是承認"愛、友善、同情" 是普羅大眾認許的價值吧.不過你也別被這些名相框架了, 如果你真的要追尋探索人生甚麼的話.誰知道呢? 也許你以後會成為了不起的人呢? 就像龍樹菩薩也幹過你這檔事呢.
從1/27 版大回覆的文章來看, 版大已經建立自己思考與行為的邏輯...我想在違反法律的原則下任何的行為當然必須尊重但若有觸及法律問題,就會有風險..否則人人都可以說搶劫是我的信念..只是現行時空背景不被接受..在遠古石器時代..大家都是搶來搶去..因此在要高度文明發展的現在, 人人都會被法律規範..同時也會被所謂的道德約束..所以任何的信念不一定可以相容於現在社會,這就是社會..這就是現實.. .信念只不過將自我行為合理化..增加行為邏輯的原動力..增加行為衝勁的興奮劑..
kevinwu6778 wrote:法律乃是最基礎道德........那她說不一定就會採取法律行動......應該法律也拿他沒辦法吧......(恕刪) 法律不是最基礎的道德...就是因為不道德..才需要法律...法律甚至是不道德的...再說..當女生發現某些事實...她要拿那條法律去告L大??法律之所以拿L大沒辦法..是因為L大根本沒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