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頭一遭!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9月7日將在凱達格蘭大道「辦桌」,盛會的主角是想結婚、想登記成為伴侶或家屬的多元性別、多元家庭朋友們,民眾也可一起參與獻上祝福,一同舉杯同樂,慶祝人人都有幸福成家的未來。
伴侶盟預計在今年9月,將台灣第一部由民間自主起草的多元家庭民法修正草案送入立法院,盼朝野立委支持。昨天也公布「同性婚姻合法化」民意調查。
結果顯示,民眾對於同性婚姻合法的態度在10年間有重大轉變,其中,贊成同性婚姻的比例從10年前25%翻漲1倍到53%,受訪民眾自陳在10年前無法接受同性婚姻或沒有意見,但現在轉而支持的比例高達29%。也就是說,10年來台灣約有超過1/4的人對同性婚姻的態度,轉變為正面和贊成,調查也顯示,這關鍵的1/4,多是較年輕、教育水準較高、沒有宗教信仰者。
而民眾自認轉變態度的理由,多半與相信自由、平等的價值有關,國際情勢變化也是轉變原因之一。2001年以來,陸續有包括英國等16個國家通過同性婚姻立法,美國最高法院最近也認定「捍衛婚姻法案」中定義婚姻侷限於「1男1女」的條款違憲。
伴侶盟指出,根據農民曆,9月7日傍晚5點到7點(酉時),是成家的大好吉時,凱達格蘭大道上當晚將席開百桌、千人辦桌,參與民眾須支付1000元費用,購票電話洽02-23583705。
伴侶盟也號召無論當天是否到場參與辦桌,欲登記結婚、伴侶、家屬的新人,在8月25日前將合照寄到伴侶盟信箱,9月7日將透過大銀幕播放,分享喜悅。
冷茶 wrote:
我不知道你引我的言,...(恕刪)
這本書有一個章節,也在討論同性戀的先天不可逆轉性,
礙於版權,不能把文章貼出來,有興趣的,
可到書局去讀一讀。我即我腦
1.能知道小孩生父母是誰,特別是讓父親願意承擔起養育責任,維持社會穩定。
2.讓婚姻的一方有財產的法律保障
3.精神上的社會認同
同性戀不能生小孩,所以1不符合,沒有必要
要保障同性戀長期伴侶的法律權益,不需要用到婚姻這種方式,創設特別保護制度即可,這個保護制度甚至可以延伸到沒結婚的長期異性戀伴侶,也就是讓婚姻不再是獲得財產保障的唯一方式
精神上的社會認同,不應該用結婚這種方式爭取社會認同,事實上也不是同性戀可以結婚社會就會認可同性伴侶關係。
同性婚姻合法的壞處是一旦同性婚姻合法,允許同性戀收養小孩就是時間問題,擋不住的,且這不只會給被收養的小孩錯誤示範,其他小孩也會接受此種偏差觀念。現階段科學研究無法百分之百斷言同性戀是天生的,只要有一丁點的可能性說明同性戀的成因可能是後天影響,我就堅決反對讓同性戀收養小孩。
同性戀要爭取權益,沒道理異性戀就不能爭取,也不需要一直訴諸悲情好像社會要對同志趕盡殺絕,就按照民主程序各自影響輿論,總之我大聲的說我堅決反對同志婚姻。
個個行為觀念都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