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07111111 wrote:
歷經三個多月~~分手...(恕刪)
交往才三個月需要講成這樣嗎...
cf07111111 wrote:
她曾說過想要找一個月入十萬的人,因為唯有這樣的薪水,才能養活一個家庭,我跟她說過~我會努力,只要你等我畢業,畢竟,我有工作經驗,我有證照,現在的我,只需要一個學歷。(恕刪)
這應該只是藉口吧!
哪個女人不想嫁給月入十萬的男人,我也想啊!
想不想跟能不能是兩回事耶!
茫茫人海你怎麼能剛好找到這種對象阿?然後彼此又有感覺??
cf07111111 wrote:
我們個性是如此的合,我們興趣一樣,就連愛吃的東西也一樣,唯一不一樣的,就是對感情認知不同,你認為,麵包大於愛情,而我覺得~愛情大於麵包,因為我不希望,我賺了很多錢,回到家卻沒有人跟我分享。
真的會發生這種事嗎?沒人分享??等你賺了很多錢之後再告訴我好嗎??
cf07111111 wrote:
難道我對你的好你都忘了嗎!我幫妳舉辦的生日派對,送花到你辦公室,你累了幫你按摩,我特地自己做的手工吊飾,送飲料到你公司,你要準備多益我就送了 MP3給妳,晚上,你想要浪漫,我特地從網路訂一盒蠟燭點好放在你的房間並放著巴黎左岸的音樂。三個多月~我付出了這麼多~但妳~只有被動接受,然後分手時跟我說,你要的不是這樣的好。那哪樣的好~才能滿足妳。
如果你是真心的付出會一條一條拿出來算帳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