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kiess46 wrote:
我跟她,大約是去年十...(恕刪)
其實感情走到這種地步,儘管有太多的不捨,徹徹底底的分開來也好,
至少現在了斷了,總比因為捨不得而再勉強在一起的好,
倘若現在因為捨不得對方,倆個人又相處在一起了,甚至結婚了,那麼今日發生的事,可能永遠都會烙印在彼此的心頭上,某一天勢必又會變成吵架的導火線........
既然自己無法接受今日這樣的瑕疵愛情,不如就此放手,永遠不再去觸碰,然後重新出發,再去尋找一個好對象,讓自己真正的去接受全新的幸福到來,然後開開心心的過一輩子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