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下去就對了,幫忙女友出錢,反正以後也是老婆,就算不是也無所謂,最慘就是兩敗俱傷,但是卻可以促進經濟繁榮,舉個例子,事情鬧大了就要上法院,那律師法官就有生意了,當初幫你們辦理登記的代書也有生意,開始要幫你們整理相關且有利的資料,然後經常上法院,不管是坐捷運或開車,政府都有稅收,接著最慘的是房子遭到法拍,然後仲介接手之後,開始炒價格,最後賺了一筆,你們也學到人生經驗,這不是挺好的嗎?
jinshin45 wrote:女友的月入4萬多有90w現金,我的月入3w6,有一間三百多萬的3房2廳,和一台車,現金只有8萬,目前我的房子分租,而租金一個月有1w3左右。..(恕刪) 就提示的資料我認為 你的資產配置有很大問題你的現金只有8萬 ... 太誇張 ..房屋並不一定是正資產三百多萬的3房2廳 .. 我猜 應該沒有增值潛力 反而會折舊女友有90萬 扣掉 裝潢 家電 .. 其實 也不多把你的難處跟她說趁這機會 再檢視彼此感情 經的起考驗否也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