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s19830707 wrote:非常贊成要再加一項身家調查27在3年30有打算娶現在的女友他說給我2年賺錢娶她回家目前家底250W存款150W股票沒負債但也沒車沒房女友的條件台北市新屋一間無貸款一台凌志無貸款100W結婚基金500W存款生活用人客啊你說這樣是怎麼結婚啊?...(恕刪) 身家調查幹嘛,沒錢就不能結婚,誰規定的.娶老婆還不知是福是禍,不會幫夫光會敗家,還不如不娶.你女朋友是什麼來歷,這樣要求,她是大戶人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