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雙華 wrote:早就該簽字了?不是嗎...(恕刪) 本來就是,這絕對會是你人生中最正確的一次決定。「結婚就是為了離婚」隨便茶莊挑一個最差的都比自己的老婆好很多女人自命清高瞧不起人家在賣的卻不知自己的行情真要出來賣三百塊都沒人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