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 wrote:一個思想成熟 穩重的男性是不會排斥曾經同居過的女生 這跟思想成不成熟、穩不穩重沒關係~只能說跟家庭教育觀念有關而已--當一個男生又高又帥又幽默,身家超過2500萬美金,但卻對跟別人同居過女生很排斥~~我不相信有跟別人同居過卻又想接近他的女生,不會隱瞞自己曾經跟別人同居過的事實
我想想厚,將心比心,如果我女兒十八歲的時候,有那個男人要來跟她同居的.......我一定先把那個男的腳給打斷,林北也年輕過,你以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麼嗎??如果是我女兒要跟別的男人同居,三十歲以後再說!!這樣看來,我應該是覺得同居這檔事太年輕不太好厚!!
我是男生我要是很有錢是不會選同居的~~因為會玩的很不開心.....我要普通不會太窮會選同居...這樣可以知道兩人在生活上的小瑕疵哪裡需要改進..哪裡需要包容..哪裡需要檢討..我會當作是試婚但是我要是很窮~~我想女孩子連跟我在一起都不願意吧~~我40了..有同居15年的經驗~結論是....同居太久不好...會被人看扁~~目前已經換同居人..但是會在近期改成"同戶人"我要結婚了~~祝大大早點成家立業~貼上小弟幾天前替目前同居女友畫的人像http://blog.xuite.net/alex601971/flog/39572731
和心愛的人住在一起…多半都不會反對!但等你當了父母~ 自已的子女要去和別人同居?你能同意嗎?如果是男孩子還好~如果是女孩子呢?就有人問過「苦苓,你讚成試婚嗎?」苦苓就說「讚成呀!不試怎知道以後個性、生活習慣合不合得來?」「那你女兒給人試婚,你讚成嗎?」苦苓:「..........。」
我覺得同居有其必要性很多夫妻都是在婚後才發現對方的生活習慣完全不能接受住一起一定會有很多磨擦 爭吵到決定要結婚前最好同居看看彼此適不適合不要到結婚才發現對方不是適合走一輩子的人我在01看過男方發文說自己工作回來還要做家事老婆每天躺在沙發就在那看電視 也不幫忙我覺得這樣真的很悲慘
我的女兒未滿18歲同居(凹咖):不淮。(她不小心懷孕就很gy了,又未滿18歲得父母帶去拿掉,丟我的臉丫~~~)我的兒子未滿18歲同居(凹咖):看情況。1.對方得是成年人滿20歲。2.男生結婚前多試一點凹咖經驗是ok的。3.女友不能是太公主病的。別人的女兒or兒子~~不關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