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tai wrote:
說來也是丟臉的事情小弟幾年前家裡做生意失敗,自己用了小額信貸,想說幫忙度過難關結果沒有成功,
還搞的自己一身的負債,大約100萬。

現任女友在交往前就知道,我也沒有隱瞞。

在交往第3年的時候,我也滿36歲了,父母也希望我能趕快結婚
畢竟都住在一起很多年了。我給他3個月的時間,希望他能給個答覆是不是真的有要結婚。
3個月過去了,我自己心裡知道,應該跟我的負債有關係。
可是我沒跟我家裡的人講怕他們知道真正的原因,心裡會難過。

在這3年的時間,我跟他提過幾次要解決負債的問題。
我個人是偏向跟銀行協商,一次還清的話可以打折。
所以在我希望他能先借我50萬,我每個月還他1萬或2萬
這樣雖然要跟銀行多貸款50萬,但是利息也比較低一點。
不過他很清楚的拒絕我,原因是他怕他家裡的人知道我有信用不良的紀錄,
而且我的負債應該是我自己要想辦法解決,不應該跟他有關係。
後來我希望他協助我辦貸款的事情(幫我作保),他還是非常"明確"的拒絕我。

於是我決定分手
分手後,他還是覺得我要跟他借錢,要他貸款借錢給我,很不應該。
分手後,我還是很想他。動過好幾次回去找他復合的念頭。


1.無聊當有趣
2.丟臉


關我屁事...........
請想想拍照的目的是什麼?
simontai wrote:
樓上的諸位我沒有反諷也沒抄襲
純粹是巧合罷了真的是巧合而已)


我也跟你說、mo1的文章也可能是有著作權的

像你這種只改改男女、金錢

整篇幾乎一字不差的轉過來

沒有你自己的文字跟表達想法

是不是抄襲 大家心ˇ裡有數= =

不是剛好你有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就可以這樣轉用他人的文章



著作財產權之侵害(重製、改作、編輯

米思特 wrote:
濫透了連這種文章也抄...(恕刪)


爛透了 +1

TPC96 wrote:
如果我是男生,就要扛下女朋友的債務!

如果我是女生,離開他去找沒負債的男人是正常的!


請問你是男生還是女生?

simontai wrote:
樓上幾位對我謾罵的朋友

請於1700前自行修改內容

如果構成法律問題形成要件

別忘了我背債一堆



告幾個人來補補口袋是不錯的說



那個要圖MSN等資料的請說明或PM是要

前女友還是目前認識的這位喔

並且提出我有甚麼好處可得我可考慮考慮



至於證明不知道那位兄台懂不懂

台灣法律和習俗是不必自證己罪的說


1.已經1900了,告了嗎?記得三聯單貼上
2.他≠她,看完文章我以為你女友是男的
竹影掃階塵不動 月穿塘底水無痕
記的快點提告~~不要說了不做!!做個有擔當的人!!
所以版主po 這個文章不能讓其他人罵嗎?
只能取暖不能炮嗎?



自己造業自己擔

別人又不是你的提款機
我喜歡你這篇文章
諷刺味很重
^^
後面還有欠債80萬100萬的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