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是我名字,卻要我繳貸款,哪有這種鳥事!

其實你怎樣對你的丈母娘,你的兒女都會看在眼裡的
以後仿效的機率其實不低@@

雖然丈母娘沒有履行他原先的承諾
不過畢竟這件事情你已經跟他表達你的不滿,給他時間大概1-2年讓他緩衝一下,也許就能事緩則圓
房貸雖然是你繳了但是你也是住在這裡啊,如果真的是要算的話,你之前住的她也沒收你租金,
所以只要大家都退一步,別急,就可以不用把事情用的這麼僵

其實以丈母娘的心理來看
他剛剛得到大病,沒有多少資產只有一個還有房貸的房子,需要兒女照顧時候,大家都對他沒多少體諒,他當然會很沒安全感想抓住僅剩的一點錢,所以千萬別急著逼,房貸雖然是你付出的,但是也是你還可以負擔的範圍不是嗎~

台灣其實已進入半美國的情形,但父母對兒女的照顧,卻祇換來兒女覺得父母只是一種負擔而已。
常看到有年輕人還在唸大學就抱怨父母不幫他出學費
但是也常看到大家覺得老人很煩
其實以美國的制度,老人確實該去住安養院,不過相對而言,如果年滿20歲就應該像美國一樣一切都靠自己,別跟家裡伸手拿錢。既然台灣還不是美國,沒做好老年人老了就該去安養院住的心理準備,那就千萬別輕易為了金錢來打破家裡親情,畢竟你丈母娘養你老婆長大,以現在標準衡量,不是說養一個小孩一年要花100萬,你就當為你老婆償還丈母娘養育之恩別跟他逼這麼緊@@

小sa0827 wrote:



一個會自掏腰包付一百萬買房子給自己已成年的女兒住,這樣的媽媽會很讓兒女唾棄嗎?既然那麼唾棄,為什麼媽媽付錢買的房子,還跑去住?

一個把孩子拉拔長大的母親,突然生病沒了謀生能力,卻沒可以依靠的子女才是真正的悲哀。




我說了什麼好聽的話?只是說不要跟另一半的長輩那麼計較,是什麼好聽的話?你又知道我沒有遇到?我看你比較會說吧


為什麼跑去住,還不是 孝 一個字...當初我老婆也是因為這樣...盡心盡力
付出了 十幾二十年...結果 換來的是什麼...無情的背叛啦

有時並不是計較的問題...
如果真的愛計較的話...當初我就提告了!

或許你沒遇過被自己親人 無情背叛過 在我眼中...碎碎念...真的只是 小事而已

當然 我也佩服妳的遭遇 跟作法
現在這個社會 有這種想法 作法的人 也越來越少了




wishnick wrote:
...(恕刪)


家家有本難唸的經,我想你也是被老婆家人背叛才有如此感嘆。你也盡過孝道,無愧於心了,有愧的是那些背叛你的親人。

chesslue wrote:
其實你怎樣對你的丈母...(恕刪)


大大說的真好
順便再以法律觀點回覆一下~
今天你們撕破臉了,你不願意幫忙負擔房貸也不願意養你丈母娘
因為房子沒有過戶,所以你被迫搬走
這時你丈母娘唯一能做的只有2件事

1. 把房子出租或賣掉,然後自己去住安養院 (因為你丈母娘沒辦法生活自理)
2. 房子無法出租沒有經濟收入,然後被法拍,因為她無法自理生活,社會局介入協助安置,並依據老人福利法對四子女提告要求子女負擔生活費

另一種情況
如果四個子女無人聞問,她在變賣自己資產前就突然不小心死了或怎樣了
那4個子女就是犯了刑法的遺棄罪

所以總結來說,我覺得事情沒那麼嚴重。
若你們如果願意跟丈母娘生活的話,這件事你已經表達不滿,給你丈母娘一點時間,也許就能解決。

若過了1-2年丈母娘依舊裝傻,也許你可以選擇搬走,或是請丈母娘搬去養老院,然後與老婆的兄弟姊妹協商看看大家各出多少錢,來負擔安養院的費用。

將心比心的以丈母娘的心情來想
每個人剛生重病且無法生活自理的時候,都會想要抓緊自己身邊的親人或資產,所以多體諒一下,就可以讓時間當最好的和事佬~
你跟你老婆真的有那麼怨歎你岳母嗎
你怨歎沒話說(畢竟你是半子...)
你老婆怨歎就不太對了
如果你覺得她活不久...幫她保個險(保費當然是你付;受益人是你)
等他掛了...理賠金剛好可以拿來付房貸
你岳母這時應該ooxx...我死了你們還有錢拿;還可以享受
設定
花些錢
去作質押設定 要設定多少 你們再喬一下(畢竟你真的有出到錢 她沒理由不肯)
想辦法讓紙頭紙尾有你的名字在上面
你就好好跟丈母娘說說
這樣也不用麻煩辦過戶了
她不會沒安全感 你也踏實一些


參考看看吧


真的很寫實的例子,
做記號,
以後翻來看...

1981 河馬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丈母...(恕刪)
小sa0827 wrote:
你丈母娘當初花了一百萬買的,你付接手金至少應該付一百萬給她,為什麼只付五十萬就要人家過戶給你?她當初會肯也是想女兒、女婿自己人,也不跟你計較那五十萬,不是嗎?不然你覺得外人有可能讓你少付這五十萬嗎?
要嘛你跟她說你再付五十萬給她,請她過戶給你並請她搬走,看她要不要。
不然你就搬走,走法律途徑算清楚要回你的,反正你都跟她撕破臉了。
一個會自掏腰包付一百萬買房子給自己已成年的女兒住,這樣的媽媽會很讓兒女唾棄嗎?既然那麼唾棄,為什麼媽媽付錢買的房子,還跑去住?
一個把孩子拉拔長大的母親,突然生病沒了謀生能力,卻沒可以依靠的子女才是真正的悲哀。
小sa0827 wrote:

總算有些比較理智的言語出現
這種事情太簡單了....
第一.岳母有重疾.車子免繳牌照稅.第二要跟岳母溝通.有房產者要申請中低收入戶難..
第三.岳母得子女必須拿出生活費.住在你這裡你就省了一筆.
第四.可以把岳母得子女叫過來..白紙黑字.放棄這棟房屋的繼承遺產權...
岳母此時當然不肯過戶...一過戶就會被趕走阿..久病無孝子.遑論是女婿...
所以不用緊張...怎算你都划得來...天佑孝子...

1981 河馬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丈母...(恕刪)
說真的,本王實在很討厭為這種事扯不休,所以本王非常爭氣,以後如果有結婚,本王就是買兩間屋子,一間歸愛妃.一間歸本王,通通都本王出錢,因為本王不想看到為了錢彼此在那邊對立,在本王的認知裡,錢能解決的事都是小事,錢再賺就有了,但本王非常討厭為了錢在那邊牽扯不休,擾亂清淨....哇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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