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不是我名字,卻要我繳貸款,哪有這種鳥事!

事情是這樣的!


我丈母娘看上了桃園平鎮1棟房子,原本是要我跟我老婆+老婆的大姐姐+二姐姐3個小孩一起同住.
分配好各人的所需空間,然後大家均分攤往後這房子的貸款費用!(房貸每月1.7萬元)


人算不如天算的,丈母娘買了房子(付了100萬,登記她自己的名字,使用自己的帳戶貸款350萬)後,
卻生了一場大病,導致他變成殘障人士!(無法走路)
結果大姐不喜歡這點的房子+二姐姐也因為小孩關係,無法付出這麼大的錢而作罷...
剩下我與老婆考慮是否還願意和這間房子繼續下去~


因老婆很想要有個自己的家,所以我老婆很希望我接下房子,
丈母娘也願意日後把房子過戶到我名下~
所以我就先跟我爸媽先借了50萬給我丈母娘當這間房子的接手金,
之後所有貸款跟稅金,通通我們包!
而他媽就先住在姐姐家調養...


從此之後,我把新家整頓好,也在1樓開業(個人工作室).
但一年後,因景氣不佳,關店!


而這一年裡,我丈母娘也從二姐家,住到大姊家去,但又不知啥原因,丈母娘氣到轉戰要到我這裡來住
我也把1樓的部份清出來,歡迎老婆的媽來住...



剛開始生活過的還不錯~大家有說也笑的!
但日子久了,我跟我老婆是越來越不爽...(會偷拆我跟我老婆的信+包裹,還有一些講不聽的話)
1樓想要跟他收回,我打算跟人家合作,從新開起工作室+放車!
想請她去2樓住,不過她不答應~(她也不想我把房子改來改去的)


就在丈母娘到住的2周年,昨天我跟他翻牌了!
問他何時可以過戶房子,
他竟然說我不要過戶了,這房子他要住...


很好!
既然房子你要,那往後的"貸款"+"稅金"你繳~


這時他馬的,竟然跟我靠腰我對他不好,態度不佳,不是只有你,你家的人都一樣...
(牽扯出一堆有的沒有的,對我家的不滿都說出口了!)
(原來她這麼的看不起我,這麼的不滿...那我不就跟白癡一樣,在對她好!)


我很生氣!
當初講好的,現在又不要了~


丈母娘又說什麼,現在要是過了戶,是不是我就被你趕出去!


我說你會不會想太多啊!
要趕早就趕了,我還會在給你待在這2年嗎!(從不能走路,住到可以走路,還定期帶她去看醫生)

我要過戶是因為我不想一直平白無故的一直繳房貸,要是妳哪天突然走了,我的房子要找誰討啊!
(房子名子妳的,繳房貸的帳戶也是妳的,只有付的錢是我+老婆的,但錢又沒寫我名字,我哪站得住腳...)
再說,過戶又不一定要是我名字,到妳女兒名下妳也不願意,那我還有啥話可以說.
(連自己女兒都不信任了,更何況是我...)



她又說:這樣說好像我明天就會掛掉一樣! 你現在這樣是不是要我命啊!!
(看起來的確難說,因為她實際62歲,行動樣式卻跟7.80歲老人一樣~有次還給我走路跌倒,差點摔破頭.)



氣!!真的是有理說不清!
你都會為了不被我趕出去著想,那你有沒有為我的未來想過...
我只是單純的想要給我一個安心,好讓我可以放心的住下去,且在為了這個家做努力!
畢竟還有17年的房貸要繳耶,
而我工作合約只剩下1個月,之後是否要續簽,還是要找更好的工作做!?
雖然簽約的工作很輕鬆,不過時常會被主管釘的死死的,(精神壓力大於工作壓力)
且這委外的工作,沒年資,沒特休也沒年終,更是違反勞基法!
如今這樣子,那我還想要為了這個家(房子),委屈我自己繼續簽下去,怎麼可能~~



所以我要求11月前(房貸剛好繳滿3年),請把我的50萬歸還給我,
然後再把我跟我老婆這3年所付的房貸+稅金以分期的方式還給我們,
房子最後還是你的,沒變!也不用再過戶一次...
而我也會於11月前,把我的東西通通搬回我原本跟父母同住的家去.

我還是回家孝敬我自己的父母比較快樂點...
老婆自己也非常認同我的說法~
也受不了她媽這個樣子...


最後我又說:
媽~那我們角色交換一下好了!
房子的名字是我的,那房貸+稅金妳在繳...
這樣你會怎麼做!?


她只回我:不要再說了...(說不下去了是吧!)




也難怪啦~~
她家4個小孩,大家都不喜歡她媽...
我婚後,老大姐鬧失蹤,為的是不想跟她媽有關係!
二姐,有3個小孩要照顧,且她老公"走路"去了(離婚)!
老三,我老婆!現在也發難了...
老四,家中唯一男生,目前也算失蹤人口,至從我跟他姐結婚後,就從來也沒看到他來家裡找過他媽.
(做媽的,被自己小孩唾棄到這樣子的地步,還真是悲哀啊~)



有這樣的家庭,你會怎麼辦?



*****************************************以下5/28更新!

看來大家都希望我趕快搬走,而50萬也別討了...
但是~我真的還蠻在乎那50萬的!
畢竟當初那筆錢是跟父母借的,而我現在要回自己父母家住,卻落得這樣子的下場~
沒討回那50萬,我真沒臉回去見父母!

說真的~我丈母娘不是沒有錢!
是她自己不願意而已,有很多方是可以把事情解決,但她都不要~

50萬她有!只是目前定存中,要存6年!(剩4年到期)
她不甘心現在就要解約把錢提出來給我,而且她還說銀行行員跟她講,解約要扣錢!
嚇得她不敢去解約,深怕50萬解約提出變成45萬之類的~(沒賺利息反賠錢)
她也有美金帳戶,只不過最近台幣狂升,讓她賠了不少.


我不是非常討厭跟我丈母娘在一起,只是受不了有些事情罷了...
所以我有提出過建議,1樓就歸她所有,住到他掛掉為止!
而我要把家裡上2樓的梯間做道牆隔開,就變成1樓就是1樓,要上2樓就不用經1樓屋內,可直接開門上樓.

這樣我回家跟出門也就不會經過她的領域+看到她!(有事再CALL分機叫我就好)
信箱.電表也分成1F跟2F,水便宜就當作我送她用...
隱私及安全就通通OK!了~

不過她不想要我這麼做,且覺得這樣做很荒唐!!
而我覺得不這樣做,才會給我帶來很大的困擾及沒保障...

曾有一次,她一個人在家,還大剌剌的放一群人進來,說"免費幫你檢查瓦斯安全"
(只要是免費的,她都不會想不要!)
看完瓦斯後,一業務說要介紹安裝防爆器,不過要價4000元!
她一聽到就說沒錢,那業務員只好作罷...乖乖離去~
原以為這樣就結束了,回神過後沒想到她放在桌上的900元卻不翼而飛,這事讓她說怕得要死!
然後我跟她說,那都是詐騙的,妳新聞沒有看嗎?
我還說,妳看! 他的收據單說公司在高雄,最好賣這東西可以派人跑到桃園來賣啦...

而我比較擔心的是,要是那一群人看妳瘦弱,把妳綁起來後,
到樓上把我的東西搬光,或是如何,你教我該怎麼辦?!



還有她平常看天氣好,就把家裡的門打開開的,(透氣+透光)
我跟她說最近這裡的治安有點亂,不要這樣做~
她卻堅持說白天打開OK沒問題!

又有時候倒垃圾或是倒餿水時,她不想帶鑰匙,只把門輕輕帶上...下班回家被我看到!
我就跟她說,妳不怕被人家闖空門...
她卻回說,我有再看,且倒個餿水位置也才離家門30公尺,安啦!
我說妳這樣要是真的有人闖空門,妳怎追?!(自己就不會跑,走路都要用拐杖了)

呼~我就怕哪天我樓上的東西都被搬光了,樓下的卻渾然不知咧!!



唉~~
我丈母娘還有一個喜好,喜歡做一些醃菜類的食物(沒辦法,她吃素,很難搞)
所以有時回家,就會聞到一股嚴重又臭又酸的味道,
我巴不得下班回家,就直衝2樓,不想理她...因為實在是太噁,會呼吸困難,而她卻不覺得!

現在她沒工作,又不想在家閒來無事,會去外頭撿個回收,
然後有用沒用的桶子及物品,就往我1樓的倉庫裡塞...

而1樓的環境濕度非常高,動不動就8~90%以上,
要她開除濕機,她卻認為這是很浪費電的行為,所以很不願意開,
就一直活在高濕度的環境裡,
東西發霉~~~毫不在乎!


以上事跡,要是你~還會想跟這種媽住一起嗎?









在此之前看到大家的留言~小弟真感動!
我現在也不想摧促我丈母娘把錢趕快交出來,畢竟她是我老婆的娘...
還是要尊重她一下!
我會請我老婆,代我跟她媽去解決這問題,(討錢)
我不想理她媽了...

不過以後重要節日我還是會回來探望她老人家一下,(講難聽一點,就是看她[難過]死了沒)
畢竟她也只剩下我跟我老婆會想要去關心她一下了,
要是她不歡迎我回來看她,那她可就從此再也看不到我...

她那沒用的兒子,早就不要她娘了...(這3年過年過節,從來也不見他來看媽一下,非常誇張!)
一個可憐的老傢伙~
(聽我老婆講,她媽還有可能再等她兒子回來接她去過好日子呢,因為她有重男輕女的觀念)


哼~~不管如何~
就怪自己是個笨蛋吧!把太多事情都想得很美好,真是太天真!
經過此事,就當作學個教訓,(就像網拍被騙過一次才會醒)
錢能討的回來最好,討不回來就當作養我老婆的教養費~


現在我還是等下個月(契約到期),工作結束後搬回我原來的家好!
待在這裡真的日子真不快樂,工作機會少,薪水也少,更沒朋友!
這裡只有房子空間大!這個好處而已...(想想也沒啥用的好處)

搬回台北板橋去,就反過來,我會擁有更多好處,只是房子空間小了點~
不過日子快樂還是最重要的...






感謝各位網友的熱烈討論及意見分享...
把話說出來,我舒服多了!
房子是誰的名字?岳母的嗎?
那房貸的保人是誰?你老婆一個的?還是大姐二姐跟你老婆三人聯名?



之前總總,算了~吞下去吧~!
因為...討得到嗎?

1981 河馬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丈母...(恕刪)


只能跟他說:媽,如果你不想變成獨居老人!晚年孤苦無依淒慘落魄,那你最好配合一點!!

1981 河馬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丈母...(恕刪)
保人不是你和你老婆
就可以搬出去了
頂多被冠上一個"不孝子"而已
街友界的翹楚
之前的要不回來了,是有一招,但怕你老婆不願意,就是現在馬上搬出去,所有的開支通通不付,連房貸也不繳了,等到銀行找上門來她自然就會來找你,到時就跟她說先過戶在說,記得喔~~~要過到自己名下,不要又笨笨的過到老婆名下~~~這樣你永遠都沒有主控權

小丁5139 wrote:
之前的要不回來了,是...(恕刪)


強列建議,將之前匯款單 or 記錄都拿到
以後打遺產官司用....

1981 河馬 wrote:
所以我要求11月前(房貸剛好繳滿3年),請把我的50萬歸還給我,
然後再把我跟我老婆這3年所付的房貸+稅金以分期的方式還給我們,
房子最後還是你的,沒變!也不用再過戶一次...


別生氣,談錢總是傷感情。

不過您少算這段期間您住在那兒,
如果要把先前付出去的通通要回來,
那也要算算居住其間的房租給人家才公平。

或許該去請教代書有什麼方法可以讓雙方有保障,
房子還是丈母娘的名下,
但是有什麼萬一您可以優先取得這棟房子,
比如說簽什麼債權之類的。
居家版問問看吧...

tsaichisheng wrote:
只能跟他說:媽,如果你不想變成獨居老人!晚年孤苦無依淒慘落魄,那你最好配合一點!!...(恕刪)


這個好~

每兩個禮拜開車來回嘉義板橋一趟.. 超車不等於超速..你的最高速限.也不等於別人的最高速限..
先把50萬拿回來

至於住了兩年的房租要怎麼算

就要好好談了

我是覺得大家都是親戚

不需要算太清楚 至少要把50萬拿回來

其他兩年的房貸扣掉你們的房租

能拿多少是多少囉
很簡單=.=
直接把利害關係分析給她聽.之後!
她就剩下兩個選擇:
1.乖乖的!
2.繼續鐵齒到事情發生!

另外.能被自己四個孩子嫌到這種程度...我想她自己問題比較大= =||
不然玩殘一點!
她自己住.房子所有開銷她自己扛.你們夫妻倆自己出去住!
一個月看你們自己協調要多少給她.
要多?沒有!
少給?看當月家庭狀況!

如果是我.我就直接一次"噹"到她無法反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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