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row wrote:
要婊他還不簡單



寫存證信函寄到他家去

記得一定要寄

內容就寫請他把手機跟積欠的通信費還來 不然會走法律途徑


手機的部分去報警 但是不要停話

你要是報警了他還繼續發話他會更慘

刑法有一條普通侵占罪

你就跟警察說你的手機 被前女友拿走要他還不還要告他侵占

手機是用你的名字要調通聯記錄很簡單

你可以調出你有打電話給他 以及傳簡訊給他請他歸還的紀錄

拿出來當證據

證明你有做催討以及告知義務

如果他還是不理

就可以以侵佔罪來提告

前提是你一定要有 通知請他還你手機的動作跟證據


要玩那麼大 連朋友都不用做了

不過這樣也夠他忙了...(恕刪)


大大這樣做只是防止女的不要再繼續打下去
當然這是好辦法,至少先止付吧

樓主的問題在於,之前已經花掉的那兩千,他不想幫女的繳
基本上是無解啦,除非你能舉證,女的手上那支手機是在未經你同意下偷辦的
但事實不是啊........你當初自己辦給他的
後續的無線上網,你有實質證據是他自己去偷辦的嗎??

我真心建議啦,花2000買了一個社會大學的經驗
真的非常非常划算,超便宜了.....
這是一個教訓...

你知道嗎?
像信用卡或身分證件,如果你失竊了然後被盜用或盜刷
在能確實證明你已失竊之前的費用,都還是算你要付喔
這些機敏物件,物主自己要負保管責任,掉了你自己都不知道,怪誰
既然知道這種女友有依賴症,分手了還不知道檢視清楚彼此關係,該斷的就要斷乾淨
說真的,是你自己的疏忽
要爭一口氣,爭啥啊.......

k361213 wrote:
我有一個前女友以前很...(恕刪)


無聊

自己門號不用自己身分辦


k361213 wrote:
退機,我要幫她付20...(恕刪)


趁現在還只有兩千多元~趕快處理吧
難道你要等多一點嗎
2000多
要走法律途徑
算一算都不和阿....

不過要表這個女的很簡單阿
存證信函---威寶調資料---提告---等判決

不過真的有必要連這一線都不留...
雖然,我也覺得是分手後你希望他出面談清楚…

sim的所有人是你,不管你們是不是情侶,拿你的東西就是不對,還有使用記錄,

先發存證信函要求他歸還你的sim卡,並繳清這段時間他所使用的通信費用,

如果期限內不出面,先要求電信業者列印所有通話明細,再來就是去警局要報案準備上法院,

假設他還是執迷不悟,那你們下次見面很可能就在法院,

但是你得舉證東西是你的,你要要求他歸還並且告知不得再使用,及確認目前的通話明細不是你所使用,

我相信他的家人應該不會讓事情這麼複雜,因為事證很明確,只是要告什麼要好好研究,


對於這件事,我只是想說,考慮清楚再做,很多事知道真相是很殘酷的…
遺憾的事常常發生… 只是大小不一; 感受不同罷了!
就去威寶重發一張sim卡,自己留着用
告她順便告威寶的人員
沒有人會蠢到這樣還不出來解決的


樓主該不會是想藉她出面的機會,還想挽回吧.
該去的就讓她去吧.
你用他身分辦門號
他用你身分辦門號
這是哪一招???
現在都流行這樣玩?
意義再哪?
k361213 wrote:
我打電話去給電信業者問他們要怎辦
結果他們叫我把手機辦掛失然後寄帳單到他家
然後看著辦,目前已經做了這些動作,現在就是逼她出面解決
這樣的話,應該可以拿回我的毛吧哈

如果帳單是你的名字
寄到她家也沒用
她打定主意就是不繳錢
你能怎麼辦?

我看你還是去警察局報案
說有人侵佔你的門號
這樣應該比較快!
為了兩千元吃上刑事罪名?

但你要能舉證你已經有通知過她歸還門號
不然她只要主張門號是你辦給她用的
那就只是單純的民事糾紛
你為了兩千元打民事官司根本划不來
她也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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