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urow wrote:
要婊他還不簡單
寫存證信函寄到他家去
記得一定要寄
內容就寫請他把手機跟積欠的通信費還來 不然會走法律途徑
手機的部分去報警 但是不要停話
你要是報警了他還繼續發話他會更慘
刑法有一條普通侵占罪
你就跟警察說你的手機 被前女友拿走要他還不還要告他侵占
手機是用你的名字要調通聯記錄很簡單
你可以調出你有打電話給他 以及傳簡訊給他請他歸還的紀錄
拿出來當證據
證明你有做催討以及告知義務
如果他還是不理
就可以以侵佔罪來提告
前提是你一定要有 通知請他還你手機的動作跟證據
要玩那麼大 連朋友都不用做了
不過這樣也夠他忙了...(恕刪)
大大這樣做只是防止女的不要再繼續打下去
當然這是好辦法,至少先止付吧
樓主的問題在於,之前已經花掉的那兩千,他不想幫女的繳
基本上是無解啦,除非你能舉證,女的手上那支手機是在未經你同意下偷辦的
但事實不是啊........你當初自己辦給他的
後續的無線上網,你有實質證據是他自己去偷辦的嗎??
我真心建議啦,花2000買了一個社會大學的經驗
真的非常非常划算,超便宜了.....
這是一個教訓...
你知道嗎?
像信用卡或身分證件,如果你失竊了然後被盜用或盜刷
在能確實證明你已失竊之前的費用,都還是算你要付喔
這些機敏物件,物主自己要負保管責任,掉了你自己都不知道,怪誰
既然知道這種女友有依賴症,分手了還不知道檢視清楚彼此關係,該斷的就要斷乾淨
說真的,是你自己的疏忽
要爭一口氣,爭啥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