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他上社會版頭條吧~
丟人現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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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的
快離開那男的吧
小孩能拿掉就拿掉
孩子雖然無辜~但要是因為無辜而生下他
他將來也不會感覺快樂跟幸福
未婚媽媽跟單親媽媽都是很辛苦
更何況你才27歲
女人的青春歲月~何苦浪費在爛男人身上
>>
話說我聽過一種說法
爸爸外遇~那男的也是會有外遇的基因
正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
>>
中肯的說~把握時間 當機立斷 把孩子的事情先解決最要緊


judy1423 wrote:
小女今年27歲,四年...(恕刪)
給樓主的勸告:

不要因為自己當初是抱著「認定這個人是結婚對象」的念頭而畫地自限。
你把人家當未來老公,可不代表對方也是這麼想。

我有個朋友就是這樣,當初交了個男朋友,因為對方的媽媽跟她說過:「我當初請人家幫我兒子算命,算出來他接下來遇到的女朋友就是未來的老婆,結果馬上就交到妳了!」結果被迷惑,交往的兩年中簡直是半同居狀態(常常在男方家過夜,媽媽也在家),這段期間男方劈腿、偷吃不斷,中間還短暫分手過一陣子,後來女方死求活求才復合。

最後呢?有一天男生又偷吃了,被女生抓到,在男生家裡吵架,結果男生直接把女生掃地出門。男生的媽媽就在旁邊冷眼旁觀女生被趕出去。

其實該說我朋友幸運,因為男生甩她甩得很絕情,她雖然想復合也不可能,總算終結了這段無止盡的自我踐踏之路。

樓主妳現在就遇到這種狀況,男朋友已經擺明不要妳了,說什麼結婚不登記、什麼試試看但不成功還是叫你放手、有一夜情又愛上別人云云,都證明妳就算硬要結婚也不會幸福──不,不登記,就代表他根本不肯跟你結婚啊!!!!!

如果能力許可,可以生下小孩自己帶,這種爸爸不要也罷!不要為了不想讓小孩從單親家庭長大而勉強。
如果沒辦法的話,雖然很難過,但是拿掉真的會比較好。
他在想的是
他不要妳了
對妳沒有愛了
只剩下爽完後的肉塊需要處理
他對妳有愧疚...但是他更想跟學妹在一起
所以才這樣騙騙妳啦
什麼再努力看看...比政治人物還會吹
壓根就不會再回頭了啦
勸妳還是早點看開
早點分開
免得結婚過後再來個重傷害...
我沒有辦法幫助妳了~~~

請保重吧!
愛劈腿的男人是會一直遺傳的!你為何不把小孩拿掉,濫男人都是你們這樣的女人縱容的。離不開他你將後悔一輩子!
judy1423 wrote:
小女今年27歲,四年...(恕刪)


你不需要懂他在想什麼!你只需要懂你自己到底要什麼?
另外,「婚照結,但不登記」--在法律上就是未婚
「我跟小孩他會負責,但叫我放手」--怎麼負責?如何負責?用說的大家都會~~
你才27…不值得為這種人生小孩和養小孩,雖然是個生命可是總比後面衍生一堆的問題好
你如何養?如果對方沒和你登記「真有心搞失蹤或死不出面」你上哪去找人?
但是只要你沒拿掉小孩,時間一天一天過,你肚子的生命是會一天一天長大的(大家普遍不會認為你已經做好單親媽媽的各種準備)另外,網友提到大老婆的地位??他都不願登記了…哪來大老婆地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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