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老闆強迫懷孕六個月的孕婦離職,該怎麼辦???

如果照老闆的說法成真
那誰有顧到情意就很清楚了

期待原PO也能請當事人說明清楚!!

diffeco wrote:
我是七年級老闆,
因為我老婆今年五月底也才產下第一個小孩,我們對於孕婦的辛苦特別清楚,
自認為在處理這件事上是將心比心,"從來沒有"考慮過資遣孕婦這個選項,
尤其我們店裡的女性員工眾多(有分部門,以下wanping跟jialong是同一部門,但大家是在同一空間上班),
我一直很小心翼翼的面對第一次遇到員工懷孕生產的狀況,我認為我目前的所做的一切可受公評,
如果有不對之處,我也很樂意改善。

六月得知wanping小姐懷孕,我們也有想到wanping小姐是否在懷孕第八、九個月會離職待產,
因為飾品業的旺季是從10月中準備開始,在今年八月中詢也有詢問wanping小姐懷孕後期的工作意願,
她告訴我們的預產期是1月7日,我們心理想的是如果她懷孕後期要離職,在旺季我們會有人手不足的問題,
我們夫妻倆在六月就開始討論如果wanping小姐離職後,我們想要調整另一名jialong小姐的工作時間,
而六月開始就有跟jialong小姐討論如果將來wanping離職,我們會有調整工作時間的可能性。
而如果沒有要離職,就沒有調整工作時間的問題,因為過去兩年這兩位盡忠職守的員工在旺季都是這麼上班的。只打算多請一個晚班工讀生來應付wanping去生小baby後所留下來的工作量空缺。事實上,今年七月也請了一個所謂的長期工讀生,只不過八月中,工讀生就提9月開學要離職。

所以才會在八月中旬詢問wanping小姐是否要繼續工作,如果要提早離職,我們要再應徵一名正職,
如果否,就繼續應徵一名晚班工讀生。

而wanping小姐主動提到,他在懷孕滿八個月後,
懷孕第九第十個月是否可算產假領薪水(等於分娩前她就要先放56天產假)
我老婆就問:妳生完小孩後還要回來上班嗎?
wanping小姐回答:怎麼可能!沒人顧小孩。
我老婆接著又問:那你媽媽呢?不能幫你顧嗎?
wanping小姐回答:我媽不行啦,她住外縣市。

所以在此得知wanping小姐在生產完後不會復職,但在幾次雙方對於產假的認知中,
得知wanping小姐很需要產假這56天的薪水,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
我們知道他接下來上班會非常辛苦,她也有透露出想休息待產的意思,
所以我們提出一個建議,看是要做到9月底or10月底離職,並多發1.5個月的薪水36000元,
也就是離職時領當月薪水並加發1.5個月的現金,一次領足(在她自願離職的情況下)。
(其實說起來36000元比她的遣散費還高,我還比較划不來,在今年9月結束,工作才滿兩年)

隔天wanping小姐告訴我老婆,她要工作到9月底,10月起請他老公幫她找一些簡單的家庭代工。
(此事約9月第一週,事情暫告一段落)


diffeco wrote:
第一、工作時間未免也太長了!一般人一天站13個小時都快受不了
更何況一個懷胎6個多月的孕婦?

第二、已經工作兩年了,現在肚子大起來,才突然改這樣的政策,
我們強烈懷疑是為了逼走孕婦而訂的。因為這工作時間跟薪水根本
不合比例!

第三、老闆不願意用資遣的,只願意提供包含當月1.5個月的薪水
現在懷孕快6個月的孕婦挺個大肚子請問要到那裡去找工作?

第四、而且孕婦生完小孩依照勞基法還可以請產假、育嬰假,而且
產假好像還有半薪可以拿,如果現在被強迫自己離職那不是什麼都
沒有?

我們家不是富裕的家庭,我弟弟的工作薪水一個月也才兩萬多,是
靠著雙薪家庭才勉強維持,我跟我弟弟還要幫忙分擔家裡的房貸、
水電費、生活開支。現在弟媳的老闆突然來這招,真的讓我們非常
憤怒又無助!

我請我弟媳去向他們老闆說,如果真的要這樣,是否能用資遣的,
也不用給我們資遣費,因為挺著6個月的大肚子一定找不到工作,
這樣我弟媳至少還能領個半年的失業救濟金....節省一點還勉強
能過活。

但他們老闆直接嗆一句:免談。


1.新的工作時間是中午12點半到晚上10點半,一天是10小時,
這個工作時間調整不是這幾天才說,是六月起就有跟另一名jialong小姐討論,
但這是建立在wanping小姐離職後才有的調整。

2.工作時間跟薪水是有成比例的,jialong小姐新的薪資是27000元。

3.我們從頭到尾沒有要資遣孕婦,也從來沒有開口要她主動離職。
而得知她想要提早離職並享有產假的福利後,我們才提出多給1.5個月,
也就要月薪24000+1.5個月=60000元,我相信我沒有口誤,
因為我向wanping小姐強調領薪時,連同當月薪水共領60000元現金不分期。

4.孕婦是享有樓主說的福利,而且產假是全薪,不是半薪。



此件事情會引發樓主上來po文的主因我想是昨晚六點下班前的問題。

wanping小姐詢問我老婆是否可開立離職證明,她要多領一些錢,

我老婆說:妳是自請離職,所以無法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wanping小姐說沒關係,就一般離職單就好。


diffeco wrote:不過今天早上我弟媳跟他們老闆談工作的事情
她只是提到下午家裡人會過去找老闆
還有透露到老闆調的工作時間已經違反了勞基法
(我弟媳很老實的一個人...我原本跟他說都不要講,我過去談時要先錄音
讓他老闆親口講出他調整的超時工作時間內容,可是我弟媳還是先說了)

老闆聽到後...沉默一個小時後馬上改口
說我弟媳的工作時間跟工作內容照舊(其他人照新規定)
但要一直做到生產那一天才給請兩個月產假
但書是在那之前如果自己提早離職的話
到時候一毛資遣費都不會給


後來昨天晚上8點48分突然來電詢問,如果她要繼續上班並像jialong小姐的工作量(全班),
那薪資如何計算?
(電話中口語說法:店長,如果我10月要繼續上,像jialong一樣的全天班,薪水怎麼算)

我聽到後有點傻眼,怎麼會突然詢問這個問題,我一下子無法反應,故回覆晚一點回她電話。
故我跟我老婆在討論近一個小時後,考慮到孕婦似乎不適合這樣子的工作量,
在電話中回覆他,如果不離職,工作時間、薪資、休假照舊,
電話中我有一直強調全班的工作很辛苦,幾乎是下班回家就睡覺,起床就上班,
所以wanping小姐若要繼續工作的話,工作條件照舊不調整。
(至於其他人照新規定是因為都已經和jialong小姐說好了,一天到晚要把人家的工作條件改來改去的話,
jialong小姐也會認為自己不受尊重吧!)

如果繼續做的話,自己提早離職,本來就沒有資遣費,自願離職本就無資遣費。

在晚上9點47分我又播了第二通電話,請wanping小姐今日9/17告訴我她的決定,是繼續做,
還是照9月第一週的共識,同時並告知,如果要繼續工作的話,那1.5個月加發的就取消(因為沒有離職),
我不會因為wanping小姐繼續做,而在將來做了10天、20天又想離職時,
仍可以享有那原本就不應該存在的1.5個月36000元的福利,因為我已認為我不受尊重。

如果昨晚的電話有電話錄音的話,希望趕快重新播放來聽,我希望不要有誤會。
這兩年來也是很認真的幫我們上班,今天事情會演變到這種程度我也很傻眼
不知是哪方面的傳達有問題,如果樓主有事情的主導權,
而且確認我們倆現在在這po文講的是同一件事的話,歡迎直接與我聯絡,
你可以私訊給我你的聯絡電話,或私訊我跟我要聯絡電話。

對於錢,我沒有看的很重,錢能解決的事情都是小事,但是是要合理的。
昨天我還有告知wanping小姐,有老闆會像我一樣,在你懷孕想主動離職,
卻願意再"多給"1.5個月薪水嗎?


以上所言屬實,願負法律責任。
..(恕刪)



來來護貝一下雙方說詞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diffeco wrote:
小弟的弟媳在一間飾品店工作約兩年
每月薪水2萬3,月休6天有勞健保
工作是排班制
早班從早上10點上到下午06點
午班從下午03點上到晚上11點
一天兩人上班顧店
上班時要站著一整天不能坐下來。

現在我弟媳懷孕了,目前6個多月大
預產期大約在明年初
原本應該是一件很開心期待的事情。

結果他們公司老闆這幾天突然要求
下個月開始每天一個人上班
而且工作時間要從早到晚
就是從早上10點上到晚上11點
也就是說工作時間從1天8小時,中間有一段時間兩個人顧店
變成1天工作13個小時,從早到晚一個人顧店
重點是,薪水並沒增加!月休還是6天
如果不能配合,就請自動離職
我弟媳說上班要站那麼長的時間她真的受不了
但離職生活又打不過去...

我們覺得這樣很過份!

第一、工作時間未免也太長了!一般人一天站13個小時都快受不了
更何況一個懷胎6個多月的孕婦?

第二、已經工作兩年了,現在肚子大起來,才突然改這樣的政策,
我們強烈懷疑是為了逼走孕婦而訂的。因為這工作時間跟薪水根本
不合比例!

第三、老闆不願意用資遣的,只願意提供包含當月1.5個月的薪水
現在懷孕快6個月的孕婦挺個大肚子請問要到那裡去找工作?

第四、而且孕婦生完小孩依照勞基法還可以請產假、育嬰假,而且
產假好像還有半薪可以拿,如果現在被強迫自己離職那不是什麼都
沒有?

我們家不是富裕的家庭,我弟弟的工作薪水一個月也才兩萬多,是
靠著雙薪家庭才勉強維持,我跟我弟弟還要幫忙分擔家裡的房貸、
水電費、生活開支。現在弟媳的老闆突然來這招,真的讓我們非常
憤怒又無助!

我請我弟媳去向他們老闆說,如果真的要這樣,是否能用資遣的,
也不用給我們資遣費,因為挺著6個月的大肚子一定找不到工作,
這樣我弟媳至少還能領個半年的失業救濟金....節省一點還勉強
能過活。

但他們老闆直接嗆一句:免談。

想請教各位...

目前遇到這種情形我們該怎樣用合法的途徑來處理比較恰當呢?

老闆可以這樣子,無故提出不合理的上班條件來強迫孕婦離職嗎?
...(恕刪)

這下樓主無言了


樓主呀不要龜縮喔還有那些附和要提告的快點出來出一下主意吧


骨頭建議那個老闆直接去提告樓主在網路po文言論造成名譽商譽受損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骨頭建議那個老闆直接去提告樓主在網路po文言論造成名譽商譽受損


這樣也能告喔
二造都不知道能不能對的起來

jackylei wrote:
...(恕刪)


所以你都沒看內容

老闆都已經說了


此件事情會引發樓主上來po文的主因我想是昨晚六點下班前的問題。

wanping小姐詢問我老婆是否可開立離職證明,她要多領一些錢,

我老婆說:妳是自請離職,所以無法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wanping小姐說沒關係,就一般離職單就好。



這樣還對不起來嗎


chiang :不用耍嘴皮子,有沒有違規你心理很清楚,如果不服,那也可以,等你當01老闆你想怎麼作都可以。
水晶骷顱 wrote:
diffeco wrote:
我是七年級老闆,
因為我老婆今年五月底也才產下第一個小孩,我們對於孕婦的辛苦特別清楚,
自認為在處理這件事上是將心比心,"從來沒有"考慮過資遣孕婦這個選項,
尤其我們店裡的女性員工眾多(有分部門,以下wanping跟jialong是同一部門,但大家是在同一空間上班),
我一直很小心翼翼的面對第一次遇到員工懷孕生產的狀況,我認為我目前的所做的一切可受公評,
如果有不對之處,我也很樂意改善。

六月得知wanping小姐懷孕,我們也有想到wanping小姐是否在懷孕第八、九個月會離職待產,
因為飾品業的旺季是從10月中準備開始,在今年八月中詢也有詢問wanping小姐懷孕後期的工作意願,
她告訴我們的預產期是1月7日,我們心理想的是如果她懷孕後期要離職,在旺季我們會有人手不足的問題,
我們夫妻倆在六月就開始討論如果wanping小姐離職後,我們想要調整另一名jialong小姐的工作時間,
而六月開始就有跟jialong小姐討論如果將來wanping離職,我們會有調整工作時間的可能性。
而如果沒有要離職,就沒有調整工作時間的問題,因為過去兩年這兩位盡忠職守的員工在旺季都是這麼上班的。只打算多請一個晚班工讀生來應付wanping去生小baby後所留下來的工作量空缺。事實上,今年七月也請了一個所謂的長期工讀生,只不過八月中,工讀生就提9月開學要離職。

所以才會在八月中旬詢問wanping小姐是否要繼續工作,如果要提早離職,我們要再應徵一名正職,
如果否,就繼續應徵一名晚班工讀生。

而wanping小姐主動提到,他在懷孕滿八個月後,
懷孕第九第十個月是否可算產假領薪水(等於分娩前她就要先放56天產假)
我老婆就問:妳生完小孩後還要回來上班嗎?
wanping小姐回答:怎麼可能!沒人顧小孩。
我老婆接著又問:那你媽媽呢?不能幫你顧嗎?
wanping小姐回答:我媽不行啦,她住外縣市。

所以在此得知wanping小姐在生產完後不會復職,但在幾次雙方對於產假的認知中,
得知wanping小姐很需要產假這56天的薪水,因為工作性質的關係,
我們知道他接下來上班會非常辛苦,她也有透露出想休息待產的意思,
所以我們提出一個建議,看是要做到9月底or10月底離職,並多發1.5個月的薪水36000元,
也就是離職時領當月薪水並加發1.5個月的現金,一次領足(在她自願離職的情況下)。
(其實說起來36000元比她的遣散費還高,我還比較划不來,在今年9月結束,工作才滿兩年)

隔天wanping小姐告訴我老婆,她要工作到9月底,10月起請他老公幫她找一些簡單的家庭代工。
(此事約9月第一週,事情暫告一段落)


diffeco wrote:
第一、工作時間未免也太長了!一般人一天站13個小時都快受不了
更何況一個懷胎6個多月的孕婦?

第二、已經工作兩年了,現在肚子大起來,才突然改這樣的政策,
我們強烈懷疑是為了逼走孕婦而訂的。因為這工作時間跟薪水根本
不合比例!

第三、老闆不願意用資遣的,只願意提供包含當月1.5個月的薪水
現在懷孕快6個月的孕婦挺個大肚子請問要到那裡去找工作?

第四、而且孕婦生完小孩依照勞基法還可以請產假、育嬰假,而且
產假好像還有半薪可以拿,如果現在被強迫自己離職那不是什麼都
沒有?

我們家不是富裕的家庭,我弟弟的工作薪水一個月也才兩萬多,是
靠著雙薪家庭才勉強維持,我跟我弟弟還要幫忙分擔家裡的房貸、
水電費、生活開支。現在弟媳的老闆突然來這招,真的讓我們非常
憤怒又無助!

我請我弟媳去向他們老闆說,如果真的要這樣,是否能用資遣的,
也不用給我們資遣費,因為挺著6個月的大肚子一定找不到工作,
這樣我弟媳至少還能領個半年的失業救濟金....節省一點還勉強
能過活。

但他們老闆直接嗆一句:免談。


1.新的工作時間是中午12點半到晚上10點半,一天是10小時,
這個工作時間調整不是這幾天才說,是六月起就有跟另一名jialong小姐討論,
但這是建立在wanping小姐離職後才有的調整。

2.工作時間跟薪水是有成比例的,jialong小姐新的薪資是27000元。

3.我們從頭到尾沒有要資遣孕婦,也從來沒有開口要她主動離職。
而得知她想要提早離職並享有產假的福利後,我們才提出多給1.5個月,
也就要月薪24000+1.5個月=60000元,我相信我沒有口誤,
因為我向wanping小姐強調領薪時,連同當月薪水共領60000元現金不分期。

4.孕婦是享有樓主說的福利,而且產假是全薪,不是半薪。



此件事情會引發樓主上來po文的主因我想是昨晚六點下班前的問題。

wanping小姐詢問我老婆是否可開立離職證明,她要多領一些錢,

我老婆說:妳是自請離職,所以無法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

wanping小姐說沒關係,就一般離職單就好。


diffeco wrote:不過今天早上我弟媳跟他們老闆談工作的事情
她只是提到下午家裡人會過去找老闆
還有透露到老闆調的工作時間已經違反了勞基法
(我弟媳很老實的一個人...我原本跟他說都不要講,我過去談時要先錄音
讓他老闆親口講出他調整的超時工作時間內容,可是我弟媳還是先說了)

老闆聽到後...沉默一個小時後馬上改口
說我弟媳的工作時間跟工作內容照舊(其他人照新規定)
但要一直做到生產那一天才給請兩個月產假
但書是在那之前如果自己提早離職的話
到時候一毛資遣費都不會給


後來昨天晚上8點48分突然來電詢問,如果她要繼續上班並像jialong小姐的工作量(全班),
那薪資如何計算?
(電話中口語說法:店長,如果我10月要繼續上,像jialong一樣的全天班,薪水怎麼算)

我聽到後有點傻眼,怎麼會突然詢問這個問題,我一下子無法反應,故回覆晚一點回她電話。
故我跟我老婆在討論近一個小時後,考慮到孕婦似乎不適合這樣子的工作量,
在電話中回覆他,如果不離職,工作時間、薪資、休假照舊,
電話中我有一直強調全班的工作很辛苦,幾乎是下班回家就睡覺,起床就上班,
所以wanping小姐若要繼續工作的話,工作條件照舊不調整。
(至於其他人照新規定是因為都已經和jialong小姐說好了,一天到晚要把人家的工作條件改來改去的話,
jialong小姐也會認為自己不受尊重吧!)

如果繼續做的話,自己提早離職,本來就沒有資遣費,自願離職本就無資遣費。

在晚上9點47分我又播了第二通電話,請wanping小姐今日9/17告訴我她的決定,是繼續做,
還是照9月第一週的共識,同時並告知,如果要繼續工作的話,那1.5個月加發的就取消(因為沒有離職),
我不會因為wanping小姐繼續做,而在將來做了10天、20天又想離職時,
仍可以享有那原本就不應該存在的1.5個月36000元的福利,因為我已認為我不受尊重。

如果昨晚的電話有電話錄音的話,希望趕快重新播放來聽,我希望不要有誤會。
這兩年來也是很認真的幫我們上班,今天事情會演變到這種程度我也很傻眼
不知是哪方面的傳達有問題,如果樓主有事情的主導權,
而且確認我們倆現在在這po文講的是同一件事的話,歡迎直接與我聯絡,
你可以私訊給我你的聯絡電話,或私訊我跟我要聯絡電話。

對於錢,我沒有看的很重,錢能解決的事情都是小事,但是是要合理的。
昨天我還有告知wanping小姐,有老闆會像我一樣,在你懷孕想主動離職,
卻願意再"多給"1.5個月薪水嗎?


以上所言屬實,願負法律責任。
..(恕刪)


來來護貝一下雙方說詞


你護貝錯了,護貝的第一段是forwanping的發言
紅字的部份看不出來diffeco指的老闆就是forwanping,可能我沒慧根吧
樓主沒指店名和人名,法律上有證據?
骷髏100%相信forwanping?

水晶骷顱 wrote:
這下樓主無言了


樓主呀不要龜縮喔還有那些附和要提告的快點出來出一下主意吧


骨頭建議那個老闆直接去提告樓主在網路po文言論造成名譽商譽受損



謝謝關心
我並沒有無言啊~~
只是我沒有每分鐘都掛在電腦前
現在才看到回覆而已

首先我先回覆一下骨頭先生好了
文中我並沒有提到"那間公司""公司位處於那個縣市""老闆或任何當事人、店家的名稱"或影射吧
我只有描述狀況而已~~~
何來名譽受損之說?也請您幸災樂禍前先看清楚囉!


那接下來我再回覆forwanping

關於工作時間的問題
我並沒有跟您直接溝通過
我是透過我弟媳這邊得知工作時間調整
我必須承認一點您
我昨天晚上再確認一次工作時間是調整成12:30~22:30
也就是一天10個小時
而不是13個小時,這部份是我自己搞錯~我得先承認並抱歉
(but~10小時也是超過基本工時)
但我得知的訊息確定是定義在...要做下去就得上1天10小時的班
否則離職...其他都如同我文章所提的~就是我所知的訊息

那到底您事前到底有沒有提到是否在我弟媳離職才調整工作時間
我想現在講也只是各說各話吧?爭執這個並沒有任何意義吧?
事情能圓滿解決就好~我想沒必要再繼續爭論這個點

如果造成您的困擾~我很抱歉
因為我本來今天下午打算要過去一趟的
但我弟媳說事情處理好了
所以我才想說事情圓滿就好
似乎沒有再過去的必要

再者我一定要澄清一點事情
我來這po文並非要攻擊任何人或把事情鬧大
只是因為我弟媳他們完全不知道該怎樣處理這件事
回到家裡跟我們談到,身為大哥當然擔心
上來po文尋求幫助~
也只想把事情完美解決而已
所以我文中沒有提到任何人事地物,僅有對事情的陳述
相信不會對任何人的名譽造成損害

我po這文也好幾個記者傳訊息給我說要幫我報導
我亦一一挽拒~因為這不是我的目的
我的目的只希望我弟媳能夠安安穩穩的工作到生下小孩而已

總之造成您的困擾很抱歉~最後麻煩您多多幫忙照顧大肚婆囉!
打去勞工局就對了
順便打給電視台

等著拿一大筆補貼回家待產吧

diffeco wrote:

那接下來我再回覆forwanping

關於工作時間的問題
我並沒有跟您直接溝通過
我是透過我弟媳這邊得知工作時間調整
我必須承認一點您
我昨天晚上再確認一次工作時間是調整成12:30~22:30
也就是一天10個小時
而不是13個小時,這部份是我自己搞錯~我得先承認並抱歉
(but~10小時也是超過基本工時)
但我得知的訊息確定是定義在...要做下去就得上1天10小時的班
否則離職...其他都如同我文章所提的~就是我所知的訊息

那到底您事前到底有沒有提到是否在我弟媳離職才調整工作時間
我想現在講也只是各說各話吧?爭執這個並沒有任何意義吧?
事情能圓滿解決就好~我想沒必要再繼續爭論這個點


我想這個部分就是溝通上出了問題,也還好今天看到這篇文章,原來我已被冠上惡質老闆四個字,
才知道誤會這麼大,下午回完這篇文章,
也馬上飛奔公司找wanping小姐,到公開場合肯德基聊了一個多小時,
我認為今天我們已把事情前因後果及後續的處理方式討論的很清楚,
我這個人帶員工的習慣一向都是要求員工有話要說,有問題要問,不合理要說,因為老闆不會讀心術。
我不挖洞給員工跳,員工都是來幫我賺錢的,沒必要。


超過基本工時的問題,這是服務業的通病,不過一切我都有經過員工的同意。
工作時間的調整也是有經過另一位jialong小姐的同意後,才將於10月起做調整。
因為我們的工作時間非責任制,也就是12:30上班,準時打卡即可,22:30下班,
離開公司平均在22:40~22:45左右,而晚餐時間是包含在內,工作時間10小時內含用一餐,
我認為依目前年輕人的體力來負擔不是問題,因為這個班制在我們另外一家店已實施近兩年,
而這一切是在勞資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薪水也有反應在工作時間上。


由於這是第一次遇到員工懷孕生產的問題,我的一舉一動其他員工也都在看,
自認為自己還年輕,跟年輕人溝通上應該不會有問題,不過這一次處理還是不圓滿,
今天也請wanping小姐將她認為受委屈的地方講清楚,我也針對她有疑問的地方一一說明,
也告訴她我的立場,在談話結束後雙方是沒有疑問的,所以也請大哥了解一下事情的緣由。
至於下一步,也給了wanping小姐幾個方向,針對1.5個月的大紅包我有稍微讓步,
畢竟我也認為事情能圓滿解決最重要。

如果大哥有不清楚的地方,有疑問的地方,wanping小姐有我的聯絡電話,
歡迎跟我聯絡,如果怕電話溝通不清楚,也歡迎您明天約個時間,抽空來店一趟,
我請你吃碗冰、喝個飲料,來解釋您的疑慮的,希望在9/18結束後,不要再節外生枝,
影響到其他員工的上班心情,謝謝!





forwanping wrote:
超過基本工時的問題,這是服務業的通病,不過一切我都有經過員工的同意。
工作時間的調整也是有經過另一位jialong小姐的同意後,才將於10月起做調整。
因為我們的工作時間非責任制,也就是12:30上班,準時打卡即可,22:30下班,
離開公司平均在22:40~22:45左右,而晚餐時間是包含在內,工作時間10小時內含用一餐,
我認為依目前年輕人的體力來負擔不是問題,因為這個班制在我們另外一家店已實施近兩年,
而這一切是在勞資雙方都同意的情況下進行,薪水也有反應在工作時間上。



所以現在是超過基本工時
只要員工同意
你願意多給一點錢
就是ok的喔
I have a bunch of Apple products. Am I cool n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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