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19710 wrote:孝順父母不是天經地義...(恕刪) 原發文批的是女方,而且個人實在看不出來男方除了有錢,會有任何照顧對方父母的意願.孝順父母的事,請自個兒來,父母可是自己的,別把他人付出的孝順當成理所當然.
cckm wrote:原文中可曾提到男方立...(恕刪) 同意+1其實女方已經很誇張了~我想決定結婚前男女雙方都要溝通一下~個人覺得~男方已經知道女方的要求.....還是男女先喬好再去喬父母那邊....不然現在的狀況~就算結了~雙方長輩心情也不會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