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雙華 wrote:對她無情提告.只是要...(恕刪) 對一個人好不是錯!錯的是不懂珍惜的對方!+1...大丈夫有所為有所不為!!只要對的起自己!為什麼不去做!她其實也只是落話而已!想說大話!賭你說不定嫌麻煩而不去提告!?嘴砲而已...最討厭這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
tommy6444 wrote:謝謝你的開解,這點我...(恕刪) 個人認為只聽樓主的說法.對女方有欠公平..告不告在於樓主本身..但是既然認識了7.8年以上..她替你投資你也都默許了.現在你又說你都不知情..也怪怪的..或許是人財二失..所以你會想用這個方法吧..還是請樓主想清楚吧..
tommy6444 wrote:...和前任女友交往九年後在前年分手了,...分手前半年期間,每個月都拿私自提了5-6萬不等。之前的更不用說了但比較少1-3萬不等,...私下挪用...(恕刪) 這件事情是前年發生的?現在才想要告她,會不會時間隔的有點久啊...交往期間還跟其他男人xxoo的,還私下挪用樓主的金錢...樓主的情況,如果還能提告的話,一定要告到底啊!!(不過時間隔的真的有點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