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的人討厭<傳銷>是因為傳銷是沒有店面沒有廣告的成本,所以賣的東西要更便宜,但台灣的傳銷卻變相的把那些省下來的錢當成傳銷人員的佣金,但傳銷人員最讓人討厭的是所以置入性行銷手段,就如心理學的催眠。我認為他學長做傳銷浪費了,不如去做房仲業,這麼好的口才,不去做房仲浪費,因為買賣方雖有可能被仲介用一些手段,但最後也是大家心甘情願坐來簽約,而且三大歡喜,雖然大部分人都說房仲怎樣,但比起傳銷,後者有被騙且不甘心的感覺,前者還有一個拿錢,一個有地方住,後者呢:除非需要這個產品,不然都有被騙的感覺。會這麼說是因為退伍後就曾經被同學拉去聽,我就祝他好運,因為我是不信那方面的人,因為賺錢各種方式都可以,我偏不愛做這行,結果他三個月發現做這行不如去房仲(做到現在):不一定要做房仲,但如果你是想賺佣金的,一夕有幾十萬,你想一想:一樣面對一個人到二個人,一樣做做一筆生意,誰拿的佣金高,他學長是浪費了。至於你女友,這<大家的經驗法則>:吵架->分手->求復合或來哭訴->復合(女友背負比44萬更多的負債-結婚遙遙無期)或 哭訴(要求你幫忙及等待衰尾有緣的下任男友解救)
真的對傳銷很感冒,只會找社會新鮮人及在學學生下手.傳銷賺錢的永遠在金子塔上頭那幾位,講難聽點除非很有能力.要不然你女友只不過是替別人賺錢.自己卻負債以上都小事最怕的是,造成社會及工作價值觀的偏差唉 賺錢有那麼容易! 傳銷真的會害死年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