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女人今天開始防彈背心穿起來,看的要買件鐵內褲,這樣才能自保了,300
萬耶,不是3千耶,應該是會出人命,台灣人現在的價值一定沒有到300萬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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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ght701211 wrote:
我的好朋友買了一部新...(恕刪)

真衰有這種女友...車都讓人開還有什麼不能的
沒有告知開車出去....勉為其難..算了

沒有告知沒有替男友想直接把車子借給別人開....需要阿嚕八

借給姊妹搯算了....還是男人...不知道男人領域性很重嗎??......這次要蓋布袋

出了事情把愛車放在事故現場....乏人問津!!讓它哀號....這群沒有愛心的....提告好了

一切只為了....愛車復原!!
追究偷竊汽車又撞爛吧
沒經過車主的同意,就把車開出,開出就算了,還給第三人開!
這.........太超過了!
那女的有問題,快分吧,也順便告她!
但後面也有可能被女的抹黑,反被告性侵!就故意的!
正派的s 正派的添

chatsky wrote:
不過…如果她是不小心...(恕刪)


你確定借別的男人車的女朋友 有三百萬的價值??????????

我還以為有人會說毒啞他 手腳筋挑斷 賣到南洋去....

基本上我覺得撞車男 應該是 玩人馬子 又把另外一個馬子撞爛...
先把三百萬錢賠一賠
分手是一定要的
我個人認為是他女友的錯啊!!

錯在三點
1.和男友借車手段錯誤
2.不該又再借車給別人
3.出事了便躲到不見人

是我就直接分手上法院提告刑事偷竊、民事損害賠償
不過我想女方可能是看男方有錢而來釣凱子的
所以應該沒法索賠了,抓去關一關不要危害別人了
這很明顯了(推眼鏡)真相只有一個
女的開新車去貼小白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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