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離職公司卻不肯放人.....

公司都會來這招, 加薪加的不乾不脆, 然後加之前還要先貶妳一頓, 弄得是公司大發慈悲施捨給妳的.

證明了這間公司不會用人. 如果公司今天加薪前給你女友灌一堆甜言蜜語, 公司欣賞妳的能力, 先加薪1.5K, 只要再有所表現後續還會再加薪什麼的. 錢少是少但搞不好妳女友還是甘心留下去...

其實妳女友可以狠下心來, 表明就是要走. 應該勞基法裡面是有規定公司不得拒絕員工離職.只要你女友有在規定的天數前提出離職即可. 好像是14天還是30天.

其實她現在是有談判的籌碼, 甚至還可以要求再多加薪, 因為工作量是大於那1.5K. 但要你女友真有本事, 因為這種談判後她多少會被盯上她得去證明她的能力.
++ AMS. ++

suyute wrote:
公司都會來這招, 加...(恕刪)



我都記1個月

跟公司提出預告說要離職並簽署申請離職文件然後押日期(口說無憑)

然後影印一份

之後離職日期到了就拍拍屁股走人

yygg001 wrote:
硬碟記得格式化...甚麼都不要留下....


這種事千萬別做
因為公司電腦裏的東西是公司資產, 走人前格式化是會被告的。
上班時間所做的任何成果或想法都屬公司。

一切依勞基法, 該多少天前提辭呈就提。公司無法拒絕。
找下一個工作時, 一定會問為什麼離職, 請誠實告知離職情況, 免得應徵公司照會舊公司時, 被抹黑而降低錄取機會。
離職單簽簽就好~不必負甚麼責任~
這種薪水實在讓人見識到台灣人的韌性與台灣老板的水準~

poppop963 wrote:
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勞基法規定

一個月前提出就行了

給他們三十天

搞不定人選是他們的問題

很難嗎?

沒差啦

如果公司真的會倒就讓它倒
根據勞基法預告離職
如果怕死無對證
寄存證信函給老闆

但這樣大家都很難看


BTW
現在的資方都跩得不得了
22K就想有頂尖人才

poppop963 wrote:
小弟的女友這份工作已...(恕刪)


想離職請先下定決心
拍桌子就走人啦!
人在人情在
人不在就....管他咧
公司都已經不仁了!!

何必對公司講義氣呢!?

辭呈丟下去就好啦 又沒簽約 又沒賣身契...

生活還是要過啊!既然都說能力不足了 不會去找一個能力足的?

現在女生22K 都要包山 包海 包買吃的 包洗廁所了!

現在公司都差不多= =" 最會的就是凹加班凹假了!
公司沒立場,除非薪水有的談。

照正常程序,提辭呈,時間到走人!

這是標準作法

PS: 公司真的那麼倚重,加薪 NT1500 是加辛酸的?
公司跟我女友說加薪的理由是覺得他能力不足,希望加她薪水後能激勵她.....

你當我是剛畢業小毛頭

跟我玩心理戰

就跟他談契約下一季案子完成10~20萬

完成後契約終止

我只能幫到這...不要擋我去賺更多錢

大部份老版都會這樣放人

因為他一定不想花10~20萬
公司不會倒,只是跟你玩心理戰
你心軟就輸了,


現在走就等於不負責任留下爛攤子,將來的公司也不會喜歡你之類的話

你不跟花錢留人才就是小氣,將來新進人員也呆不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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