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了這間公司不會用人. 如果公司今天加薪前給你女友灌一堆甜言蜜語, 公司欣賞妳的能力, 先加薪1.5K, 只要再有所表現後續還會再加薪什麼的. 錢少是少但搞不好妳女友還是甘心留下去...
其實妳女友可以狠下心來, 表明就是要走. 應該勞基法裡面是有規定公司不得拒絕員工離職.只要你女友有在規定的天數前提出離職即可. 好像是14天還是30天.
其實她現在是有談判的籌碼, 甚至還可以要求再多加薪, 因為工作量是大於那1.5K. 但要你女友真有本事, 因為這種談判後她多少會被盯上她得去證明她的能力.
++ A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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