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男友一次兼三分差,錢都花在我身上,一直買東西給我、要帶我出去吃喝玩樂…而我能推都盡量推掉了,因為我要的不是這些,最後也是因為他滿腦子肉體關係跟錢、完全不想充實自己的內涵和生活圈而分手。
拿前男友出來講是因為,還是有人能為了另一半拼死拼活賺錢,
今天如果錢是問題,我正好就看見過解決的方式。
(當然每個人要的不一樣,也許你女友的家庭就是想要這樣的對象)
我想只是錢的問題其實很簡單,雖然不一定好解決但至少不複雜。
看過更多愛情是牽扯到學歷地位、省籍情結、宗教信仰等問題才更棘手…
當然樓主也可以選擇換一個,
因為對方的家庭看起來是現實的,
雖然我覺得自己如果有了女兒,也不希望她嫁給窮光蛋跟著吃苦…
(當然窮的定義每個人也不同,我自己是覺得只要有收入就不算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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