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你人財兩失

路西法0930 wrote:
從小到大我算是一個典...(恕刪)
吃吃魚喝喝茶
也能夠花20幾萬
實在是有夠誇張
This is not an opinion, this is a fact!

那個福建女子是賓館找發洩時的對象吧

值得你用前半輩子的所有。。。事業家庭兒女全部拋棄。。。只為了這個女支?

你能和他過下半輩子?。。。沒錢後他還要出去賣?。。。

拋棄了那些追求你的。。。真愛?。。。五年八年花完了錢床頭金盡

他會繼續跟你嗎?。。。你那時也回不去原來的糟糠妻及原本可愛的兒女那裡了

你願意曾經擁有。。。而放棄美好原來的天長地久?



想想那個人盡可夫的。。。公共廁所。。。。。



故意用比較殘忍的詞。。。請見諒



神馬都是浮雲,老話一句

「暈船,不是看年紀,而是看經驗」

事實再度證明…
社會地位崇高

又性慾超強 !!

嗯 !! 確定是炫耀文無誤 .........

你的情況在暈船界只能算是小case,還沒有很嚴重,
以前跟一個主管聊天他說他花兩千多萬,不過是真的有在一起
福建女一定有過人之處...
一定是!!
高級書僮 wrote:
祝你人財兩失...(恕刪)

O淳風O wrote:
那個福建女子是賓館找...(恕刪)

閣下所言大部份正確
受教了!
謝謝!

由憐生愛,是造成今日之果
我同情她的遭遇,給她講正確人生觀,給她錢叫她回大陸好好做人,現在寄住她姐姐家,由其姐姐好好看管!
現在她已經過正常生活替她姐姐賣衣服

現在我也在思考與她繼續交往的後果
若不能再相見
我會祝她在大陸找到幸福


路西法0930 wrote:
現在我也在思考與她繼續交往的後果
若不能再相見
我會祝她在大陸找到幸福...(恕刪)


這樣不是很好嗎?!
愛一個人不見得要在一起,在一起可能會是不幸的開始.
路西法0930 wrote:
閣下所言大部份正確受...(恕刪)

這樣不是很好嘛 ! 幹嘛陷那麼下去咧 ! 出來玩, 暈船難免 ,我也暈過 , 花20多 ,還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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