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ce wrote:婚後財產一人一半.....(恕刪) 怎麼跟我看到的一些狀況都不太一樣我認識的很多都是婚後某方任勞任怨, 薪水卻被擺爛的一方花的很痛快。等到忍不下去要離的時候, 還要把血吸乾了才肯離開...
KKKKWWWW wrote:其實我和我老婆相識十多年才結婚的,所以我不會認為她是為了錢才跟我結婚的,其實我也沒有什麼錢,我岳父也瞧不起我沒錢,是女兒硬要嫁才同意的,要不是我父母出錢幫忙買房子,看看現在的房價,單憑我目前的能力也是買不起,但是不知道婚後為什麼會變成這樣,不知道是誰教她的。 自己被當做外人防著..這不需要人教才會懂吧..
Copyright wrote:一姐法律的部份還是說清楚點好,婚後登記誰的都沒差,因為就是一人一半。離婚的話有錢的一邊一定倒楣,以樓主例子現在去買房子登記他自己的,到時離婚老婆也能要求一半。有些事情哈啦可以,但是可能造成後續別人很大的後果就要小心些~...(恕刪) 我不知道台灣有一人一半耶!真的嗎?我朋友是女生付頭期,男生幫忙一起付房貸,但是男生其實都把女生給的房貸挪錢去玩股票,後來女生要離婚,男生要分一半,女方不肯,就一直住在房子裡,男生趕出去...現在還在僵持!
lilice wrote:自己被當做外人防著....(恕刪) 這個解讀也是隨人,你今天幫兒子出錢買房子, 一出手就是600萬。希望登記在兒子名下我覺得根本就沒什麼。媳婦又沒出錢有什麼好念的, 對等也可以請娘家出個幾百買個房子來登記在她自己名下, 然後請老公幫忙繳呢?有人出錢買房就應該要很感謝了, 這麼會算計也難怪被看破手腳。
1.如果你對我們的婚姻有信心 房屋名字掛誰的有關係嘛?如果你對我們的婚姻沒有心信 我房子又何必讓你掛名呢?2.你不出房貸 那你願意在我背房貸的期間 負擔所有家用嘛?如果不出房貸不出家用 那你跟房客無異 我當然就更不會讓你掛名啦看你後面補充的幾篇 我相信你父母的堅持是有原因的如果是我 如果為了討個保障 我會幫忙出房貸 每個月用匯款的方式留紀錄就算房產不歸我 要是哪天老公不要我 我還可以討一些款項回來就算錢沒討回來也沒差 我自己能養活自己 並不差那一筆還有一個辦法,就是根本不要買說來說去 起因就是你想要拿爸媽出資的那一份乾脆不要拿 你們夫妻自己去努力買房不過 如果我先生有人要出資他六百萬買房 名字掛他的 我會很蟹煮隆恩重點是有房子可以住~~~人阿~~~眼光要放長遠一點XD...
巨大一姐 wrote:我不知道台灣有一人一半耶!真的嗎?我朋友是女生付頭期,男生幫忙一起付房貸,但是男生其實都把女生給的房貸挪錢去玩股票,後來女生要離婚,男生要分一半,女方不肯,就一直住在房子裡,男生趕出去...現在還在僵持! 法律上是要一人一半的~這種事情都有解啦..比方事先把房子拿去增貸.設定抵押拿到的現金沒寫名字..乾坤大挪移..一旦進入離婚的法律程序後..不動產就難動手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