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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znsilvrboy wrote:
為聘金與嫁妝吵架或兩家不合的例子好像蠻多的. 那不如改掉比較省事? 以後什麼服侍婆家, 一年哪幾天不能回娘家通通廢除. 還有避免用"娶"和"嫁"兩個字, 只用"結婚"代替. 順便把結婚是兩家的事改成兩個人的事. 有可能嗎?
不是"台灣"需要改掉這習俗,
問題出在結婚的男女雙方。
我週遭許多人早就沒聘金、嫁妝這回事,
雙方家長對婚禮也沒太多意見,
如果男女雙方都是經濟獨立的個體,
真不明白自己的婚事為什麼要聽長輩的,
當然,
如果是婚禮的費用必須由老爸老媽買單、買房子的頭期款等著老爸老媽出資、自己連在外面租房子的能力都沒有,
那婚禮任何瑣事都必須老爸老媽點頭才算數也是剛好而已,
怪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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