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安毅 wrote:
昨天小弟跟母親提到跟...(恕刪)
你們是閃婚喔?怎麼會要結婚了才在問這種事情?
mravip wrote:
現代醫學可沒這麼兩光
不孕當然查的出原因
為何男方問題要女方承擔??
mravip wrote:
我指的是拿過或生過小孩這種事不可能隱瞞(若整個醫院都能和妳配合演出這就有可能瞞的住)
而且台灣可不是走在路上就會被強姦的地方
原因不自己解釋清楚,那被認為是對性隨便也不意外囉.......
而且我也想不出可以合理解釋而又不留疙瘩的說法
這件事女生不保護自己,永遠還是女生自己吃虧.........
李安毅 wrote:
問過女友之前情史有沒有懷孕墮胎, 當然說沒有
跟他朋友甚至聊天有意無意去聊墮胎?!很怪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