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shiu wrote:所以你賺了沒?...(恕刪) 你所謂賺的意義是什麼?我認知交往也算賺、同居也算賺,因為賺到了愛情。只有婚姻不算賺因為責任等於開無限公司,沒了愛情也要被迫繼續填滿無底洞,尤其女性一定要看清楚再結,曾有過婚姻紀錄對女性再婚非常不利,對男性衝擊卻較小,這很殘酷卻是事實。
seatree wrote:我可以跟你講,絕大多數的人很難做到,不然怎麼三不五時就有人會被騙錢、騙肉、騙感情? 這就是理性的重要,只要愛情的任何一方談到錢就馬上回歸理性就能避免悲劇發生,就跟之前宅男被騙結婚包套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一樣,還沒結婚就以愛情為由要拿那麼多錢,難道不會有警覺,一般金光黨就避的開,以愛情為由的金光黨就避不開,怪誰?只能怪太相信愛情值得付出一切的謬論,提到錢就抽離很難嗎?
Ronniekuo wrote:女孩子在未取得合法婚姻之前,大部分父母親不會同意跟男方同居,先同居再觀察是否適合婚姻的說法,基本上不太符合實際的狀況。 多規劃幾次長途旅遊,是個取中間值的方法,途中可以觀察對方是不是強勢主導行程、方向、買東西價值觀...,重點是要從旁理性觀察到底適不適合跟對方走入婚姻,不能被當下的愛情蒙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