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己的並非就是洪水猛獸 wrote:
這故事有個風險在,
男主角主觀認定胎兒非自己原種,
決定到生產時才驗DNA。
所以這段時間也忍受老婆和對方那個,
(剛懷孕時,外遇行為還是會繼續吧)。
問題來了,
若試驗DNA,發覺是自己的原種。
那,
這段時間老婆的外交活動.....,
是要當做公益,
活生生吞下去嗎?
所以,
男主角是抱持著,
"即使是原種,也會離婚"
的信念來度過這十個月嗎??
人物側寫你要再調整一下
這與台灣法律有關係,
因外遇訴請離婚,可是沒那麼簡單,
很多是兩人到同一間旅館開房間還脫光光在床上,
沒有抓到性器交合證據,或是證據是違法的,
如此都不算是通姦,所以收集證據為何要這樣隱忍,
為何抓猴的業者可以生存,都是這樣時空背景下!
所以不管這故事是否真實,
在台灣要抓猴就是要這樣偷偷隱忍慢慢來,
打草驚蛇就要拖更長,
所以我想受害者男方會如此很正常,
他最多只有收集到證據是兩人在打情罵俏內容,
沒有性器交合相關證據,他只能隱忍等相關證據齊全,
假如孩子是他的,他也只能隱忍繼續收集證據,
畢竟這就是台灣,
所以這故事沒有什麼風險問題,很符合台灣現況!
bkjl58p wrote:
你非受害者,你沒資格批評人家受害者男方,
再來是那受害者也沒傷害小孩,
只是確認孩子非自己的,如此更確定女方外遇,訴請離婚,
若你是對方,難道你會願意背受女方外遇,還不離婚且幫忙養育這孩子?
你最好就有如此大器,再來批評受害者男方!!
再來是那裡面何謂報復???怎麼看都是男方在收集證據,
最好是你不管遇到什麼受害的事,都不會去收集有利證據,
做錯的人,不去責備,卻來說受害者,
女生會這樣也是咎由自取,
難道這中間男生沒有給她機會與時間嗎?
是女方自認為可以隻手遮天,
她若中間懂得自踩煞車結束與小王關係,
並一開始就與小王做好避孕,
至少男方中間都沒撕破臉,都還有機會回來,
是她自己偷吃又不嚓嘴,
只能怪她自己!!恕刪)
何必為了一位玩咖的話認真 大動肝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