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你一定沒讓你老婆了解一件事,她不是八府巡案"不準提老木"。
當初我結婚前,我跟當時的女朋友(現在的老婆)吵架時,她跟我提了一次老木(只是提老木,還沒到凸你娘),
我就跟她提分手了,她從此不敢提老木。
不能因為你凸她,你娘就要給她凸阿!
至於岳家
家家有本難念的經阿~~~
兒子給岳父母帶沒給錢吧!
很多人嘴巴說不要,身體到是挺城實的。(看你不爽)
沒辦法,社會就是這麼現實。
兒子改送幼稚園,
以後不要去岳家了,你不去沒有人可以勉強你。
zakk0515 wrote:
星期五是我兒子3歲...(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