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橫師 wrote:
(他們為了領養...(恕刪)
你說的沒錯,我超認同,台灣對於領養小孩的配套措施還沒做好,所以應該立即立法停止一切領養行為,避免小孩受到「因不孕或任何原因造成人格扭曲的異性戀夫妻」的一切傷害,包含強暴、凌虐、強迫賣淫!
看看異性戀夫妻有多壞,有強暴小孩的、有凌虐小孩的、有強迫女兒賣淫的、有強迫女兒與自己老公發生性關係的媽媽,這些爛事可都是異性戀夫妻搞出來的噢!
為了小孩好、為了小孩著想,強烈建議敦促政府立刻停止一切領養行為!
SKE520123 wrote: 同性戀怎麼搞是他們自己的事。到最後就是消極迴避 。一旦講了 別人不爽就說歧視。我很難看出同性戀真的理性嗎?其實也跟一般人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