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夠婊嗎?(轉自靠北男友)


台灣胖胖糖 wrote:
我婊嗎?在外人眼裡...如果我自私,我大可劈腿,不是嗎?(恕刪)
不是已經劈腿
既然劈腿就妳對不起他
那就把他送的全歸還
寫一大篇還搞不清楚錯那嗎
理由真多
說這是幻想文的原因不是情節很扯,
是如果真有女生這樣奸巧,
絕對不會笨到發文,
老老實實的說已坑殺前男友,又打算拋棄現男友,
然後還問大家意見。


如果一個人只是壞,卻笨到以為她這樣做是對的,肯定成不了氣候,
遑論連騙兩個事業有成的男人。


如果一個人要做到文中說的這些事情,
肯定是又邪惡又聰明,起碼也要夠瞭解人心,
哪可能不知道這樣發文是討罵呢?


這根本仇女低端啊.....

我不是說樓主幻想,是這篇文幻想。
這感覺很像創作文
不過如果是真的
那真的夠錶阿
台灣胖胖糖 wrote:

我婊嗎?在外人眼裡只...(恕刪)




這篇被浮上來了就回一下...
先不論是否為幻想文...原主旨回覆:有婊到..
(婊字用途不限男女)
都拿出每月家用的意思大家心知肚明,何必自欺欺人,就是共同基金.車子也是共有的,只是為了
省稅登記在女方.一切都架構在結婚之上.既然都劈腿了,對價關係結束.
(女方不認為自己劈腿也是一絕)

至於有沒有這種男人把財產都給對方..有的..
最近和一位代書朋友聊天就聊到這類事..
對方帶著老王過來,不同的是,該女子不想欠她老公.
想把房子歸還回去...
老王據形容就是個老油條樣...唉..
(其實貝氏實話血清,她自己也心知肚明)

台灣胖胖糖 wrote:
我婊嗎?在外人眼裡...(恕刪)

1.確認有這篇文~頭像看不出男女的人轉發~2017-3月的帖

2.文章發帖我認為非本人

3.如果是真實的人物~場景~事件~女方先變心提分手
歸還物件我認為應該的~更何況是貴重物

4.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不須要分男女
先變心的一方~本來就不應該~既然要分
何不大器一點~別落人口實~東西要~人卻要丟
像不像:只愛媽媽不愛小孩??將心比心
把事情做絕了~傷害他人在先~被傷害不就變成可預期之事??

5.不愛為何要等到別人對自己有興趣再提分手??
這如果是男方這樣做~東西還不歸還~你覺得男方婊嗎??
將心比心~社會就會少很多奇怪的案件了
是真是假都無所謂,
但也沒必要傷神去回,

做成這樣,婊不婊還需要問嗎?

台灣胖胖糖 wrote:
我婊嗎?在外人眼裡...(恕刪)

當然婊。

女生拿這些錢財本來就明知雙方是對價關係,既然敢破壞對價關係,當然應該還男方,更何況是存錢在共同戶頭,並不代表任何一方可以隨便佔有,存錢的目標已消滅,自然就得還。
男方要錢明顯是家人氣不過。
我砲故我在
不覺得婊啊~自己心甘情願要送的 分手通通要拿回去,是分期付款買人的意思嗎?

我也交過幾任女朋友,就吃吃喝喝 生日送個好點的禮物,分手就分手...這些人要送iphone送車子是他的事,自己怕不送留不住人

如果分手甚麼都要收回就不要送,這種暫時放人家那裏的禮物其實也不算甚麼禮物

我跟我老婆交往時期 也最多付吃吃喝喝,也不會給她錢(我不懂交往給錢幹嘛)

棒流爪貴虧 wrote:
當然婊。女生拿這些...(恕刪)

一婊天下無難事!!!
https://ace0156.pixnet.net

johnny1982 wrote:
不覺得婊啊~自己心甘情願要送的 分手通通要拿回去,是分期付款買人的意思嗎?...(恕刪)


说得好,成年人要懂得好聚好散。

感情本来就需要心甘情愿,如果一方不想在一起了是没办法强求的。

作为男人,要有点基本的品格。不能钻牛角尖,不须苦苦纠缠。

既然是“送”礼,送出手后就是别人的,和礼物价值无关。

如果是抱着以礼物绑住别人的心态,那根本就不能算是送礼。

你送礼物给同事,难道之后离职就要要回来? 交往时候请吃饭,难道分手后要去化粪池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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