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這是幻想文的原因不是情節很扯,是如果真有女生這樣奸巧,絕對不會笨到發文,老老實實的說已坑殺前男友,又打算拋棄現男友,然後還問大家意見。如果一個人只是壞,卻笨到以為她這樣做是對的,肯定成不了氣候,遑論連騙兩個事業有成的男人。如果一個人要做到文中說的這些事情,肯定是又邪惡又聰明,起碼也要夠瞭解人心,哪可能不知道這樣發文是討罵呢?這根本仇女低端啊.....我不是說樓主幻想,是這篇文幻想。
台灣胖胖糖 wrote:我婊嗎?在外人眼裡只...(恕刪) 這篇被浮上來了就回一下...先不論是否為幻想文...原主旨回覆:有婊到..(婊字用途不限男女)都拿出每月家用的意思大家心知肚明,何必自欺欺人,就是共同基金.車子也是共有的,只是為了省稅登記在女方.一切都架構在結婚之上.既然都劈腿了,對價關係結束.(女方不認為自己劈腿也是一絕)至於有沒有這種男人把財產都給對方..有的..最近和一位代書朋友聊天就聊到這類事..對方帶著老王過來,不同的是,該女子不想欠她老公.想把房子歸還回去...老王據形容就是個老油條樣...唉..(其實貝氏實話血清,她自己也心知肚明)
台灣胖胖糖 wrote:我婊嗎?在外人眼裡...(恕刪) 1.確認有這篇文~頭像看不出男女的人轉發~2017-3月的帖2.文章發帖我認為非本人3.如果是真實的人物~場景~事件~女方先變心提分手歸還物件我認為應該的~更何況是貴重物4.大家的時間都很寶貴~不須要分男女先變心的一方~本來就不應該~既然要分何不大器一點~別落人口實~東西要~人卻要丟像不像:只愛媽媽不愛小孩??將心比心把事情做絕了~傷害他人在先~被傷害不就變成可預期之事??5.不愛為何要等到別人對自己有興趣再提分手??這如果是男方這樣做~東西還不歸還~你覺得男方婊嗎??將心比心~社會就會少很多奇怪的案件了
台灣胖胖糖 wrote:我婊嗎?在外人眼裡...(恕刪) 當然婊。女生拿這些錢財本來就明知雙方是對價關係,既然敢破壞對價關係,當然應該還男方,更何況是存錢在共同戶頭,並不代表任何一方可以隨便佔有,存錢的目標已消滅,自然就得還。男方要錢明顯是家人氣不過。
不覺得婊啊~自己心甘情願要送的 分手通通要拿回去,是分期付款買人的意思嗎?我也交過幾任女朋友,就吃吃喝喝 生日送個好點的禮物,分手就分手...這些人要送iphone送車子是他的事,自己怕不送留不住人如果分手甚麼都要收回就不要送,這種暫時放人家那裏的禮物其實也不算甚麼禮物我跟我老婆交往時期 也最多付吃吃喝喝,也不會給她錢(我不懂交往給錢幹嘛)
johnny1982 wrote:不覺得婊啊~自己心甘情願要送的 分手通通要拿回去,是分期付款買人的意思嗎?...(恕刪) 说得好,成年人要懂得好聚好散。感情本来就需要心甘情愿,如果一方不想在一起了是没办法强求的。作为男人,要有点基本的品格。不能钻牛角尖,不须苦苦纠缠。既然是“送”礼,送出手后就是别人的,和礼物价值无关。如果是抱着以礼物绑住别人的心态,那根本就不能算是送礼。你送礼物给同事,难道之后离职就要要回来? 交往时候请吃饭,难道分手后要去化粪池挖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