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ghtwing wrote:5/9登記,現在已...(恕刪) 這.....還挺明顯的啊!!!離了吧!!!又不是甚麼壞事..!! 可以上法庭訴請離婚原因為..老婆未做到老婆應盡任務,且已經告知溝通多次..仍然與友人遊玩至半夜才返家..毫無家庭觀念原則...!但你要告朋友 妨礙家庭,你苦無證據...無效!!!這種家庭還真是辛苦你了!!! 娶回家也毫無家庭可言...那為何需要維持??
如果01全體幾萬會員都說離婚,樓主就會離嗎?????????如果01全體幾萬會員都說挽回,樓主就會不離嗎????????別傻了,自己的人生還是要自己想清楚,現在只是訂婚,要怎麼決定都不難挽回的了老婆的心嗎?????她真的願意回到家裡重新開始嗎?????以前交往的時候當然開心阿,各自過各自的生活,只有下班才膩在一起,很多事情看不到婚後是住在一起,很多事情天天看到,所以婚前要先同居的意義就在這裡.....其實事情很簡單,現在的事情不用談,先想以後,如果人回來心沒回來,以後生小孩是你要照顧買房子你要扛房貸,家事你要做,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回家過年過節,她賺錢自己花不會分擔家用講難聽一點,她就是免費幫你生孩子的工具(以這種公主病狀況,可能會吵著住月子中心).....以上如果你都能接受,那就不必多想,維持現狀,堅持不離婚(法官會判離婚嗎?沒重大證據要怎麼判)如果人回來心也回來,就不用再分析了吧,當然就是繼續生活下去瞜......................先冷靜想想....甚麼是結婚?????看看你身邊正常已婚的人的狀況,再想想自己要不要繼續只要家裡有個女人存在,睡覺時,旁邊有個女人存在,這就是結婚嗎???這就是婚姻嗎???我一個好朋友狀況也差不多如此,打拼一輩子弄壞身體,前一陣子癌症過世,我偶爾會去醫院看他親眼看到她老婆用line約朋友晚上去唱歌(反正晚上是看護來顧她老公),我朋友當然也知道這些事最後階段已無求生意志,還說出他自認一輩子聰明,怎麼會選到她,就算癌症控制住可以回家休養但是在家真的會有人照顧他嗎?.....與其回家生不如死,不如就在醫院了結.....癌症第二期卻三個月過世.....因為心已死了。總之,要維持下去,樓主一輩子都要靠自己,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