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6/19這一天,我回來,第一眼再一次看到你,永遠勿忘這個暑假。#I will always remember

講著自己懷才不遇的人.....永遠不懂自己懷遇不才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剛好今天看到一則去年的新聞,單戀五年追不到,世新男砍學妹。仔細看了內文,學妹罵對方是蟑螂,而且男生苦苦道歉,女方剁剁逼人。女森,何必如此?...(恕刪)



被人罵
要反擊很簡單
罵回去
再不然就是上法院告他
砍人?是對的行為嗎?
"過不了單戀這一關。我從高峰到谷底,到理解為何砍人"
這標題 觀念大大之錯誤!!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今年27快28...(恕刪)

不讀不回~好明顯.
希望你加油~別殺人.
有事嗎?既然樓主"曾是"某國際首屈一指的企業成功人士,嚐過美酒美食、開過名車,這不就意思在說自己世面見的不少?
自己選擇放棄不快樂的事業去追求快樂的元素,碰到一個你覺得對你"示好"的女大生因為突然的熱情突然的遠離讓你說出不意外男砍女的事情...
OMG,我只能說要不這則文是唬爛的,不然就是樓主需要看一下心理醫生,因為你內心堅強程度比國小生還低...簡稱玻璃心...
誰規定跟你講兩句話吃過幾頓飯就要巴著你對你示好?也許對方在這個過程裡,覺得你不如她想像那麼合
與其在這邊發這種文,不如收拾心情好好對待自己的女朋友吧...這件事情最可憐的不是你,是你女朋友...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病的不是砍人的男大生,而是這個社會。
打從一開始就不應該讓男生苦苦單戀,也不應該讓女方感到困擾。應該大家和諧互動,保持良好關係,彼此都不要太貪心,一切太平,社會良好,不是很好?...(恕刪)


所以自己想怎樣就可以怎樣嗎? 不爽就互相傷害?
突然失聯是對方的決定,雖然沒品但那是她的自由...看開點,
GTA 只是誘發人的負面思想,成熟的人會知道那不OK.

重新思考你的文字內容,個人認為你心裡想要的不是知己那麼簡單(尤其你好像有點失控了)
最後下決定的是你(妳)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同事開始謠傳我跟她之間的緋聞,我不知道她有沒有聽到,我是爽的很,但做為女生,鐵定不喜歡聽到這些東西

那兩個禮拜,每天起床都如此快樂,每天上班如此高興,覺得台灣如此美好,是妳帶我進入美好境界。平常厭世的我,一切都不一樣。

很快地她突然遠離我,之後不來上班了,現在line也不讀不回。...(恕刪)

你自己都說了,她鐵定不喜歡聽到同事往來被傳成緋聞
不知道你是不是表現出一頭熱,後面她的態度才轉為斷絕
對女生來說:本來無一物,何處惹塵埃...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對於小龍蝦,親吻,粉紅酒和詩歌的所有知識都是她教的,她讓我得到改變。
我點燃香菸,朝著小河吐口水,大聲對她說”你不能在改變我之後,又拋下我離開!我以前根本沒問題,庭妤!當我只擁有我自己,死者的遺言,和疏遠的學校同學時,並沒有感到任何不便。妳不能在改變我之後就走了“
她體現偉大的可能性,向我證明值得拋下自己微小的生活,追求更偉大的可能性。
但現在她走了,也帶走我對可能性的瞻仰。
庭妤,你不能讓自己在我心中變得重要之後就離開了,因為我現在已經無可挽回的改變了。
我很抱歉我讓你離開,但那是你自己的決定
你讓我失去“偉大的可能性”,陷入你那該死的迷宮裡。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選擇了直接且迅速的逃出方式,刻意把我留在這裡。
所以我從來就不曾認識你,對不對?
我無法記得妳,因為我從未認識過妳。
改文改很大欸...
EricLu0612 wrote:
有事嗎?既然樓主"曾是"某國際首屈一指的企業成功人士,嚐過美酒美食、開過名車,這不就意思在說自己世面見的不少?



其實樓主只是對成功人士的定義比一般人寬鬆很多罷了


"搭過"名車、"住過"五星級飯店
以上說穿了都是別人的東西



光是問一句
你現在自己擁有什麼車
就一切破功了
Hustler's Ambition wrote:
我對於小龍蝦,親吻,粉紅酒和詩歌的所有知識都是她教的,她讓我得到改變。


1.請問她是長老 真耶穌 靈糧堂 召會? 還是其它更小門派?

2.原則上不是會主打純陰之身? 怎會短短的日子中 就跟你接吻?

3.你們的年紀 收入 已經習慣去 有小龍蝦 粉紅酒之類的場合?(這種場合 我猜 不是通常一人都要好幾千起跳?)

小龍蝦我不知你是指養殖觀賞用的小龍蝦, 還是美食餐廳的小龍蝦?

=

其實28歲 應該還是要快積極加強存款! 真累積到一定數字 用於娶妻 照顧寶寶 才是真正有意義的。

不過就我所瞭解的年輕人, 好像都比較 享樂在當下? 似乎有利有弊。


像有女生要約我去玩,我就很排斥去那些玩的地點!(我發現我根本不愛去那種地方。)

約一次 約二次 不去,人家好像也越來越不想理我!

(今在某一樓中 跟版友的打字裏 我發現一項很致命的缺點‧‧‧好像一般人[包括女生]想去的地點 或喜愛的東西,我完全不喜歡 不想去 也覺得完全沒意義性存在!)

=

你看我右下角的簽名, 就知道我之前也是有在鞋業相關的打工過哦!
喬大叔 wrote:
改文改很大欸......(恕刪)


是為了紀念這一段情,所以這樣,並不是我害怕而改

我連名字都加了

還有什麼好怕的?

好吧我補回來了,反正你們都愛備份不知道備份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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