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掉是殘忍的,不拿掉生下來卻沒辦法給予良好的環境未必就比較不殘忍。要說養不起,那我們父母或是祖父母那一輩的,在物資這麼缺乏的時代,還不是兩個人拉拔兩三個甚至四五個小朋友長大。怎樣的生活才算是養不起?我比較傾向請給予你的小朋友一個機會,也給自己一個機會,勇於承擔這個甜密的負擔。真的承擔不起,也請勇敢的放棄。悲劇往往發生於猶豫不決的態度。旁人畢竟不是自己,無法得知你的所有情況,給予的評論多多少少都會有所偏頗,好好冷靜思考個幾天吧。
謝謝大家給的建議我跟我男友討論過了他願意 一起處理小孩的問題我今年35歲 他27歲在一起斷斷續續也4年多了他現再 都會跟我討論 他一起要給小孩最好的他說他也會愛自己的小孩我們決定要生下小孩了 但是目前不結婚結婚也不一定就會有任何保障既來之則安之我會做個好媽媽 讓他和小孩都幸福就算日子過的再苦 我也不會覺得怎樣還有我之前三個小孩 我都有再聯絡雖然我沒有辦法好好天天照顧他們但是我們像好朋友一樣我們會聊msn會講電話假日每個月他們會回來3天跟我1起住也許在別人眼中我不是好媽媽但是我認為我很愛他們很關心他們的好嗎
我就實話實說了吧!!!看到標題本來還想進來恭喜版主一番...但看到內容我很生氣!!!生了三個妳都讓他們沒有母愛了!!!還想再生一個!!!現在是怎樣,嫌被妳害的人還不夠多嗎???我有一個孩子,所以我知道孩子是多麼需要父母的愛,所以我完全無法接受妳的行為,更沒辦法接受妳的自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