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 地點 地點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
去跪在女友面前認錯吧(恕刪)

看來我真的不是和處理這種事情...
JasonStock wrote:
女友+1買房除非要就(恕刪)

好像也蠻有道理的......
現在到哪邊真的都很方便
喬大叔 wrote:
去找個算盤吧...還(恕刪)

我這應該要跪榴槤才夠了吧....
算盤還太簡單了咧
milliongod111 wrote:
你想反了,應該是先買A7...(恕刪)

好像蠻有道理的
因為價錢好像真的差蠻多了
如果之後賣掉再買平鎮也蠻划算的
聽女友的吧
faith90i wrote:
其實跟女友算很合拍,...(恕刪)

聽未來老婆的話,房子買在能增值的地點。
丟光男人的臉
faith90i wrote:

我這應該要跪榴槤才...(恕刪)
那就去買一顆吧⋯
房子當然是要買增值潛力大的
你女友比你還懂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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