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兔兔@@ wrote:
我們在一起快兩年.....(恕刪)
請尊重並堅持自己的感覺和想法,希望如果有一天您遇上了一位與您理念一致的對象時,不會因為當時只為了遷就他人的需求,強迫自己做自己不想做的事,而喪失了給予自己和那位對象一個可能共渡一生的機會。
只在乎自己的感受,卻不在乎對方感受的人,是值得思考一下是不是值得您付出的對象。(希望您正在交往的對象不是這樣的人)
認為婚前可以有性行為的人有,認為婚前不可以有性行為並堅守的人也有。為何婚前需要交往看看,其實只在於藉由交往的過程找到與自己理念相同,感受相通的人,與他走入婚姻,互相扶持共渡一生。讓交往過程凌駕於選擇伴侶之上,反客為主並不是一件好事。
以上只是個人的想法,您可以參考參考,也希望您在感情這條路上能有好的結果,祝福您!
男女朋友的定義,必須跟普通朋友有不一樣的關係與感情,而且一旦認定是伴侶關係,就有了社會道德責任~~
若是男女之間僅依靠感覺來維持,沒有實質的付出(不論男女),這段感情應該無法持續~~
而實質的付出,有很多方式,"性愛"對於男人來說,是一種最絕對的付出行為,而且又是本能的需求~~
但是對於時下的年輕男女,往往把性愛看成是一種行為,只要在一起就可以做這種事,沒有其他的想法,導致發生關係後會覺得內心更加空虛,女生往往對這種感覺很強烈,男性卻反之~~
建議樓主,若您的男朋友對您付出很多,也很愛你,對你也很負責任,其實你可以不必堅持這樣的信念,因為你們兩個發生關係後,感情往往會倍增,增進彼此的生活情趣;但若反之,僅為下半身思考,可不用理會,好男人很多,也不必只愛一個,分手即可~~
加油瞜~~

我們從來都留不住時間,我們只能留住回憶!PA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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