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720325 wrote:為什麼要女兒照顧父母的條件是『有沒有分到財產』難道沒有分到財產,他們就不是妳的父母嗎? 沒有分到財產要拿夫家財產來養娘家爸媽,那問題來了夫家有錢,老公賺錢多,就只要老公說好就好,如果夫家娘家都沒錢,麻煩就出現。這題是指有兒有女的家庭,那兒子負責什?
joe720325 wrote:難道沒有分到財產,他(恕刪) 兒子分財產,女兒不能分,然後還要女兒花力氣照顧父母你這種說法,簡直是把女人當奴才使喚~~當然若父母沒留財產那子女本來就該輪流照顧父母但若父母財產給兒子那兒子本來就有義務照顧父母就像養老院,你付錢,他們照顧你的概念
口渴的魚 wrote:好慘,我個人是認為兒...(恕刪) 我不相信你女兒嫁人成為別人的媳婦你願意讓她回來分家產?然後養別人家的孫子(外孫)?如果你女兒有跟她的公婆同住,那等於是拿你們的錢去養公婆。我不相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