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請重視這個問題!!
可以的話也讓壹週刊,蘋果日報等等的媒體去幫他們公司宣傳宣傳!
這種惡質爛總監+爛貨前退役鳥運動員
吃.X.吧.你..
----------------------------------------------------------------------------
另外 樓主的老婆有點誇張 才剛結婚"不久" 就跟一位四十歲的剛認識不久的男人到汽車旅館"休息"
而且還幫對方出錢.. 請問她是不是跟你在某方面有點問題?? 不然老實說這種女人實在是太水性楊花了..
請問樓主 她是真的愛你才跟你結婚嗎.. 都10年了.. 10年竟然比不上一位四十歲的嘴砲鳥人..
不是那位爛總監的嘴巴很會講話
不然就可能是你老婆在某方面有些空虛..
最扯的是她還幫對方出汽車旅館休息費~~~~~~~~天阿~~~~~
真是被賣了還幫對方數錢..

樓主 我覺得她是不是把結婚當做兒戲呢?
都發生這種事還可以"沉沉的睡了像個孩子一樣"..
真的是無言..
樓主應該還年輕,往後要走的人生還很長久;沒必要讓一個女人毀掉你的一生,就如你所說的 "但我在每一個出差的夜晚, 可能都會在睡夢中驚醒. 我在每一個加班晚歸的夜晚, 也都會因此而焦慮不安.我會不敢有小孩" ,十年的愛情長跑又如何,你現在的老婆在踏出錯誤的第一步時就是毀掉了自己的人生,沒必要樓主跟著陪葬進去.
個人覺得應該蒐集證據去提告那位渾蛋,牠讓你的人生有了缺陷,你也讓牠的人生來點刺激;別輕易放過牠,對於這種非人類的動物不適用道德標準來對待,講難聽點,從牠身上搞點錢來安慰自己,算是給自己一點小小的補償;至於你的老婆就跟她說 "敢玩,就要有承擔的魄力",她當初玩火的時候有想到以前美好的回憶嗎??現在說這些不覺得是諷刺嗎??
事情既然發生了,這種事拖越久越是有更多的"羅生門",嘿嘿~~到時候誰對誰錯都不知道囉!!長輩方面就不必要隱瞞了,早早把事情說清楚講明白;拖久了就變成 "奧戲拖棚",屆時更多的風風雨雨出來會變成是樓主的錯.
Vanity is definitely my favorite Sin ~~~ "The Devil's Advocate" ~ John Milton
樓主,個人還是強烈建議您對該總監提出訴訟,也讓他的家人知道,他到底是怎樣的人。
而且請公佈該總監公司行號,這樣也能提醒許多將要步入紅毯的新人們,不要受害。
總監先生(總監畜生),你是高義嗎!?
如同樓主所說,10年的感情,真的不是說放就放,
而或許您的內人只是一時受到外在的誘惑而已,
畢竟10年的感情已經讓您們從情侶的感情昇華為家人的感情吧!?
當變成家人的感覺以後,有許多在愛情部分的感覺就會變質。
樓主阿,選擇原諒或許會比較好!
畢竟,您還愛著她,或許她只是無法抗拒外在一時的誘惑。
當然,是我我也會很難以接受這種情況,
但也情樓主多多冷靜思考,您的下一步該怎麼走,
如果方便,也抽空來回應一下,我們這些提供您微不足道意見的鄉民吧。
讓我們知道,您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