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ven2002 wrote:
這是叫人犯罪的事情?...(恕刪)
其實我想你只是想說大家不要針對公務人員開砲,因為這不是他們的原罪,也不該受如此的對待
如有不滿,請依循正規管道伸訴.
但是我想在此多做文章的,不就只是要吐吐口水嘛?
不然就如你所說的 有本事早去考了 有本事 早去伸訴了 不是嘛?
還有我想你把有本事就怎樣的問題的重心 放在犯罪的點上了,
的確有本事 你去考 考上了 你就都可以享受這些所為的很好的福利,
這本來就沒有啥好懷疑的.但不代表所有的事情就都是對的不可以討論的
所以 不是 有本事,一切都ok 了.況且這種語氣放在這種文裡面,根本就是一種挑釁........(說者無心,聽者有意)
這不亂嘛............(當然亂源不是你產生的)
當一群人都在憤憤不平的時後,你在去激怒他們,不是一種亂嘛,
還有公務員,不是視為一班員工,公務人員工作適用的法跟我們勞工適用的法就是不一樣......
服務的地方不一樣,就有不一樣的審核........標準當也不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