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迷信但請尊重別人好嗎~(紅筆寫姓名)

如果真的有用…
那不就變成弱化版的死亡筆記本…(只能減少壽命的讓人早點往生)
說話…來當個奇樂也不錯= ="
腎上腺素急速分泌~
那換個角度想
妳是不是也應該尊重辦事人員
她想要用甚麼顏色的筆寫 那也是她的權利
縱使是寫你的名字 對他來說是她的工作
不是嗎

如果妳要去介意這個迷信 那它就會深根在妳心裡
遇到甚麼衰事 就去怪這件事害的 疑心生暗鬼
但是實際真是如此嗎 許多事情 都是性格決定命運
osoal500 wrote:
如果這樣會出事的話,...(恕刪)



有用的話就好了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網友也點出印泥也是直接紅名字出來了!
當官的,機關的也是!那....這怎說?

迷信的是老的說還是靈媒的說勒?
靈煤也是紅筆揮揮阿~

機關是把事處理正確才對吧!客製化需求?
那改天我也要去!就不要它桌上那幾色筆,要特別色指定~

請問警察會找我聊天嘛?

我:那色經高人指點會發大財,有電視專家節目指出今天的幸運色阿!怎摸了!
彩色筆我每色都有喔!12色的!穩的啦!
員警:.....每隻都大頭嘛?
我:嗯!








OS.是visa小胖不配合的~哼!
看圖專用 wrote:
我的直覺是你反應過度了
天底下奇奇怪怪的迷信有幾千幾萬種
怎麼可能每個人都知道你在迷信什麼
況且你又沒跟他說清楚
這樣就要兇他還上來批
實在是...........................(恕刪)


莫名其妙+1

迷信就算了
還在公共場合大小聲

你沒看過這個小姐的文章
她毛病可多著呢

游泳也不能游她後面




迷信千奇百怪
要人配合最好謹慎自己的態度

不論對方知不知道紅筆的禁忌, 既然顧客已經提出, 就該尊重顧客.
如果買麵事先聲明不要加辣, 老闆硬要加因而爭吵....這是顧客找碴還是老闆很跩?
跟理髮店老闆說只要洗頭, 他硬要把你剃光頭因而爭吵...這難道也算是顧客難搞嗎?

如果樓主這時候當下能夠拿出一個稻草人, 貼上對方的名子, 然後刺上幾針, 最後把頭扭斷.....
大概就能夠讓對方理解他的行為是多麼不尊重人.... (當然沒人這麼無聊隨身帶稻草人啦)

至於有人說這是人家的工作我們不該干涉...
如果賣靈骨塔的在你面前把你的名子和照片用電腦繪圖合成在骨灰甕的照片上.
然後說: X先生(小姐), 你看, 我們公司的專利夜光顏料寫名子畫照片多帥氣阿~
和這個水晶琉璃骨灰甕多麼的搭配阿~
你會不會想翻桌阿? (林阿罵勒, 你詛咒我快點死喔?)
這也是人家的工作阿? 但是你真的不會生氣嗎?

我不迷信, 但是我尊重人....
別人吃咖哩飯我不會去討論有關米田共.
別人吃紅豆冰我不會去討論蟑螂蛋.
別人吃吻仔魚我不會去討論麵包蟲.
這就是尊重.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殺人熊 wrote:
至於有人說這是人家的工作我們不該干涉...
如果賣靈骨塔的在你面前把你的名子用電腦繪圖合成在骨灰甕的照片上.
然後說: X先生(小姐), 你看, 我們公司的專利夜光顏料寫名子多帥氣阿~ 和這個水晶琉璃骨灰甕多麼的搭配阿~
你會不會想翻桌阿? (林阿罵勒, 你詛咒我快點死喔?)
這也是人家的工作阿? 但是你真的不會生氣嗎?

...(恕刪)


我比較傾向支持那是個人的工作權責
他要用毛筆針筆蠟筆水彩筆是他的事

你的靈骨塔的例子舉的太過極端偏頗
這是〝一般人〞都會介意的事
此例沒有解釋力






怎麼會我今天上班還有人規定我要用什麼筆?
哪位啊
付我薪水的老闆嗎
自備也不行

萬一你來銀行借錢自備隱形筆怎辦?

但不是不行
所以重點在於你要很客氣
態度要很好

她怎作?
鬧道路人甲都側目了
還要上來取暖?


star_ygg wrote:
你的靈骨塔的例子舉的太過極端偏頗
這是〝一般人〞都會介意的事
此例沒有解釋力


我覺得"既然已經知道對方會介意", 就該多點尊重.
我不敢說紅筆禁忌是全台灣都知道, 但是在這討論版也有不少的網友指出了.
這也說明 "其實不少人都知道". (當然也不少人知道, 但是不在意)
因為我也是會介意紅筆寫名子的人. 但是我並不能確定到底是不是大多數人都知道....
相反的, 你能確定大部分的人不知道嗎? 你確定這並不是一般人會介意的事?

客觀描述整件事:
A做了一件, 不少人都知道很不尊重別人的事情. 而且A已經知道這麼做很不尊重B. 只是他不想問原因.
這整件事情其實可以不需要跟迷信扯上關係. (就像我前篇之後補充的 吃東西的案例)

如果該行員不知禁忌, 已經寫下去, 當事人發飆, 那我會覺得當事人小題大做.
但是當事人都已經告知請不要用紅筆, 該行員卻不予理會, 那我就覺得該行員很不應該.
重點其實不是迷信的部份. 而是有沒有做到尊重.
(我前篇特指靈骨塔, 是因為不少網友回應 "你家迷信是你家的事", 所以我才用這個論點的)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海神之鍊 wrote:
以前小時候大人就說過...(恕刪)

尊重的問題.........
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忌諱
吼他是對的。
evn4638 wrote:
那換個角度想
妳是不...(恕刪)


奇怪~~
不管是不是迷信
也是基本上人與人之間的尊重吧
更何況發文者都已說出口請不要用紅筆寫了
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人真的很多
真是搞不懂這社會是怎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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