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寶 wrote:
哭了 我都盡量 把起訴書 用到最低 不讓人知道
偏偏 還是有人挖出來
我也很擔心 會被 相關人士 知道
到時 我到底是應該怎辦
爲什麻 不顧慮一下 po 起訴書 得心情呢

如果會擔心名譽
當初就不該認罪
沒犯錯怕別人知道什麼
最近新聞那位涉嫌侵犯並殺害女童的罪犯都知道硬撐也要說自己沒做
人家還有智商問題哩...........

寶`寶 wrote:
真得 很積極 在處理這些事

真積極......

搞不好讓你周遭的家人朋友知道反而是在幫你
別人拎著你去找解決方式時才會知道什麼叫積極

yang643 wrote:
也許是我急性子
每個人處理事情的態度都不同
但我覺得積極的態度,應該不會說都走到這種地步,還在想說我要找律師談?




看了許多網友的分析,女生也有諸多問題
看著起訴書,像我這種外行人一看,根本不知道文字裡還有什麼遊戲可以玩
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可能真的是個性不同啦!
畢竟版主至少也在尋求律師
不過在百忙之中他也回覆網友們的問題
也算是特別了
就別在罵他了!

若事實真像版主講的,雖然他個性是如此
但也不至於是個壞人
不過,還是希望他沒事啦
可以從中記取教訓
人生才開始,有個這樣的污點,真的不是很好!

版主先趕快丟掉負面的思考...
趕快依照正常的程序,趕緊的積極處理吧!

LOVELOVE530 wrote:
看了許多網友的分析,女生也有諸多問題
看著起訴書,像我這種外行人一看,根本不知道文字裡還有什麼遊戲可以玩
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

可能真的是個性不同啦!
畢竟版主至少也在尋求律師
不過在百忙之中他也回覆網友們的問題
也算是特別了
就別在罵他了!
,...(恕刪)


可能我前面沒有說清楚
可是樓主給我的感覺是他到現在還是不願意請律師耶,
請律師和找律師談完全是兩碼事情喔?這兩者態度和意義完全不同喔?

別人不見棺材不掉淚,樓主是已經腳都踩進去棺材了,他還是不願意直接請律師幫他辯護?

你看他寫的是他會帶資料會找律師談?
他寫的不是我會帶資料找律師幫我辯護喔? 這兩者態度天差地遠喔?
如果樓主今天有經濟壓力?沒話說,
可是樓主可是有GPS和價值進兩萬的手機?
他把這些東西賣一賣,即使車子不是他的不能賣?剩下想辦法借錢都好阿?
不覺得是經濟壓力耶?

樓主已經都被告到法院去了,說自己很害怕,結果還是不想請律師辯護耶?

你懂嘛?我完全感覺不出來樓主有任何害怕、悔意。

反而還是超乎冷靜,把握不到最後不隨便亂花錢的原則。

你看他前面寫說因為現在律師要吃飯了?11:53發的文耶?那表示他應該是11:50前就打電話了喔?
11:50居然有人告訴他說律師再吃飯?就算是好了。
高雄只有一個律師可以找嘛?
GOOGLE一下高雄律師事務所電話很難嘛?
這間律師在吃飯?別間不能找嘛?不會約下午嘛?
我不相信事務所回覆樓主說律師在吃飯之後,沒有問樓主要不要約下午幾點去律師事務所討論案情?

你明白我意思嘛?樓主說因為這時間律師在吃飯根本是藉口
是因為樓主今天早上根本沒有打電話找律師?
樓主搞不好中午要和那個妹去吃飯?官司再說啦?先去和妹吃飯再說?

今天是5/24,我忘記以前念書期末考的確實時間?但五月底差不多就期末考了吧?一堆報告要交吧?
又要準備考試了吧?

罵樓主?我擔當不起?我只是提出疑點?

--我是後來更新線----------------------
LOVELOVE530 wrote:
看了許多網友的分析,女生也有諸多問題
看著起訴書,像我這種外行人一看,根本不知道文字裡還有什麼遊戲可以玩
所謂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恕刪)


女生有問題?樓主幹嘛認罪?認罪不就是心虛?
樓主沒做的事情,女方能告樓主什麼?如果是我馬上找律師反告回去,到時候看誰求誰?
你看樓主寫的是因為不知道對方有什麼證據?所以認罪?如果當初兩情相願?樓主幹嘛怕對方告?
就是半推半就之外還要硬一點囉嘛?摩天輪打kiss?誰知道?誰作證?有照片還是有影片嘛?女方到時候就說沒這回事?樓主能耐女方何?給親給抱不等於願意給上耶?
--------------------------------------------
監視器呢?錄影帶呢?內容是什麼?樓主自己做了什麼自己不知道嘛?
-----------我是後來又在更新線---------------

另外一種可能是樓主的確是有找律師,但他跟律師說的是完整的事情真相,律師放棄幫他辯護。
樓主找不到願意幫他辯護的律師。他和律師說的是完整版的,在這裡寫的是美化版的。
-----------我是後來又在更新線---------------

LOVELOVE530 wrote:
若事實真像版主講的,雖然他個性是如此
但也不至於是個壞人,...(恕刪)


好人就不會被人有機可趁告性侵
小情侶兩情相願,心甘情願好好的什麼會被人告性侵。
在大學認識的學姊,會無緣無故給樓主搞仙人跳嘛?
要對樓主設局,也要先調查樓主身家值不值得吧。

LOVELOVE530 wrote:
看了許多網友的分析,...(恕刪)



本案是屬於"強制辯護案件"

所以屆時上法院就算沒錢還是會有公設辯護人(律師)來幫忙.......




如果樓主想怠惰的話可以體驗一下台灣"公家律師"的素質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s wrote:
你這個要開庭很多次...絕對不會只有一次
還可以上訴...如果真的不是硬來的就翻供...不要傻傻的承認
看開庭時候的結果...一直處於對自己不利的狀況下無計可施再認罪(恕刪)


偵察庭是有錄音錄影做佐證的,要翻供,很難 況且當時一定有按捻指紋,承認述敍真實無誤



另一點就是請01版友別再教導樓主說女主角為何當時要跟樓主去motel

因為在法律的實務上去motel 也並不完全是為了”那件事”而去的好嗎?

也請不要指責女主角當時為何沒有奪門而門,畢竟檢察官認定2人酒醉狀態,是很難脫逃的



另外推測女主角其實並沒有仙人跳的動機,而是收集相關證據,等到時機成熟了才提告。

如果女主角是法律高人,也許樓主就不會今天還有時間上來01發文吧

寶`寶 wrote:
回樓上不好意思 我不...(恕刪)

如果你現在才大一大二,基本上可以先休學了,不用再浪費錢繼續繳註冊費
如果你真的被判刑,大學肯定是被退學
可能還可以在獄中學華岡之狼認真讀書去考個台大來念念
休學的時候就先一邊照顧家人一邊工作和專心處理官司,以後就算被判刑至少已經有先存錢支付律師費和給家人的生活費

如果你現在已經大三大四,那就趁著三審定讞前的這段官司纏訟時間趕快把證書拿到吧,但你已經認罪了,又是性侵嫌疑犯,可能會判得很快....

A辣愛怕跑 wrote:
梁雅惠有親眼看到抗拒與性交的過程嗎?

我想起訴書的這段應該是講
王姓嫌疑人的口述自白認罪的證詞由在場作書記的梁雅惠作證,證實確實是王姓嫌疑人親口所述

寶`寶 wrote:
的確 我感覺 我被陰了

對方 說她有得證據

就是 當晚 她事後回家 有馬上去找警察回旅館蒐證 握有我得衛生紙精液...

並且 當晚 有去驗傷

這以上

我只知道


然後過三個月警察單位才傳你通知....??

先生...

你這是在唬爛誰阿...

我提妨害電腦使用罪

警察辦到結案都不用三個月了

你這種性侵案

有人證 物證 又明確知道嫌疑人

當晚做證物採樣警察會過三個月才找你????!!!!!
一對男女一起開車進入摩鐵
就旁觀者的看法
絕大多數都認為會做那檔事吧
否則為何那麼多名人被水果周刊拍到開車進入摩鐵
幾乎都是羞愧收場? (看看某吳姓立委吧)
許多詐騙集團專門守在摩鐵門口拍攝進出車子的車號
再調查車主資料
寄照片恐嚇車主交錢
但是照片只有照到摩鐵與車牌
並沒有照到做愛的畫面
車主也是乖乖交錢啊
因為一般人認定進入摩鐵就是要做那檔事啊

A女已經答應要跟王sir進入摩鐵
如果A女想要避嫌
可以要求一人一間啊
但他們還是共處一室
至於他們在裡面到底發生什麼事
只有他們倆個自己知道
就外人的眼光看來
一對男女進入摩鐵就是和那檔事脫不了關係

寶`寶 wrote:
的確 我感覺 我被陰了
對方 說她有得證據
就是 當晚 她事後回家 有馬上去找警察回旅館蒐證 握有我得衛生紙精液...
並且 當晚 有去驗傷
這以上
我只知道
但是 她說她有搥打我 之類
那驗傷單 應該有相關 驗傷報告
但是 我不知道 對方得 驗傷報告內容
而我呢
只有一張嘴 得證據
連當晚 一起出去 吃 喝 玩 得發票都不在
我也不知道 該拿什麻
當晚 對方 跟我在 摩天倫 擁抱 接吻 都沒有反抗 也沒有 不悅...
才會有後來得 motel事件
我錯了
當時 她有醉意 應該 幫她叫小黃 如果 司機 當時 趁她 有醉意 犯罪 或許今天 就不是我被告....
上面那述
純屬 抱怨...勿當真...



最後這段話寫得很發自你的真心喔,幹嘛改掉?

你也認同她有"醉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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